导读
善法如水,流经之处沁润人心。近年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努力让司法“活水”流向矛盾纠纷源头,持续集合多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实现化解方式“智能化”、解纷队伍“专业化”、诉源治理“社会化”。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以“如我在诉”的理念,联动多方力量,积极打造“法润人心诉源治理新‘枫’景”社会治理品牌,从“大水漫灌”式普法进阶为更深入基层、更有针对性的“喷灌”“滴灌”式治理,从司法“单”服务迈向部门“多”协同,让善法之“水”延伸至社会之“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图为宝山区法院月浦法庭与辖区内司法所就人民调解指导开展共建共联。
图为法官在上海大学巡回审判现场为学生答疑。
主动下沉社区 打造诉源治理“微样本”
患有智力残疾的葛三姐丧偶且父母均已过世,2015年经由居委会指定,由其两位姐姐共同担任其监护人。作为弟弟的葛某因对两位姐姐心怀不满,曾两次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原指定,将其指定为新的监护人。因其诉请缺乏依据,法院两次均依法判决驳回葛某的申请。2023年8月,葛某第三次以相同诉请向宝山区法院起诉,并频频至法院信访,意图以此施压,要求法院判决变更监护人。
宝山区法院立案庭收到案件后,发现葛某、葛三姐所居住的高境镇逸仙一村二居正是立案庭党支部的结对共治对象。于是,立案庭在诉前调解阶段,借助居委会、社区民警等多方力量共同化解这起家事矛盾。在法官采取“背对背”疏导和“面对面”联调等方式听取各方诉求后,经过多轮释法析理和教育引导,逐渐舒缓葛某一家人之间的紧张氛围,打开了葛某的心结。葛某表示,不再坚持申请做葛三姐的监护人,同意维持家庭现状,与大家共同照顾好葛三姐,并当场向法院申请撤诉。
【典型意义】
社区是化解家事、相邻纠纷等矛盾的“第一道防线”。本案是人民法院与基层社区开展“结对共治”、推动“前哨式解纷”下沉社区一线的典型案例。一直以来,宝山区法院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调处在小”的工作思路,将社区作为司法资源下沉、开展普法宣传的前沿阵地,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推动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工作外延、重心下沉”,在修复当事人家庭关系的同时,形成基层社区纠纷化解的示范效应,达到“以小案促治理”的社会效果。
联合人民调解员 将矛盾化解于萌芽
赵某是宝山区月浦镇聚源桥村的村民。六年前,他的父亲亡故,三个姐妹陆续出嫁。他带着母亲、妻子和女儿翻建了宅基地上的老宅。2023年初,因为迁户口问题,赵某向三个姐妹提出确认该房屋的所有权归自己所有,却遭到了反对,兄妹四人就房屋份额问题产生争执。由于多次沟通调解都未见效果,驻村人民调解员拨通了宝山区法院月浦人民法庭专职联络员的咨询电话。
在接到人民调解员的咨询电话后,联络员第一时间在工作信息群中反馈纠纷情况和冲突焦点。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在群内及时响应,与联络员一起前往村委会协助调解。经过多轮的沟通和释法说理,最终赵某承诺照顾母亲到老,三个姐妹也愿意放弃房屋份额,家事矛盾就此化解。后续,月浦人民法庭法官再次前往聚源桥村,针对案件涉及的继承纠纷、家事纠纷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开展了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和法律咨询活动,以便更好地联合人民调解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典型意义】
人民法庭是司法审判的基层单位,是司法服务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本案是宝山区法院月浦法庭加强与辖区司法所合作的缩影,通过建立包括法官、法官助理、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基层人民调解员在内的信息联络群,及设立法官巡回工作室、“枫桥E站”驻村居联络站点等方式,月浦法庭实现了庭所互通互联、资源共享,从而构建村居矛盾纠纷“提前预警、共同分析、协调共处”的良性循环机制。此外,法庭还能积极发挥各村居人民调解员人熟地熟的优势,及时掌握矛盾苗头隐患,从而做好纠纷预警研判,为人民调解员在田间地头化解矛盾提供坚实力量。
搭建平台多方协同 源头化解知产纠纷
某文化传媒公司对许多音乐电视作品享有著作权。某日,该公司发现一些卡拉OK店铺在未征得其许可的情形下,收录并点播放映其权利歌曲并获取利益。2023年7月,该公司以侵害其著作权为由,将59家卡拉OK经营者诉至宝山区法院,涉及案件达60余件。
在这批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之前,宝山区法院及时启动“法院+知调中心+行业协会”合作机制,即借助由人民法院、司法局、知识产权局共同成立的“宝山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专业平台优势,邀请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上海市宝山区文化经营管理协会等行业组织参与调解全过程,确定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确定判赔金额的司法导向,促成当事人各方达成共识,通过行业自律、司法行政协同化解矛盾,并最终将该批案件成功化解。此后,宝山区法院与宝山区文旅局达成保护涉KTV行业知识产权的合作机制,加强区文化市场管理所文化执法和人民法院司法审判的双向联动,组织开展相关行业普法宣传,加强行业监管力度,从源头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
【典型意义】
一个好的机制是让工作事半功倍的重要保障。宝山区法院商事审判庭创设性构建“法院+知调中心+行业协会”的知产纠纷调解模式,为涉知识产权行业批量案件矛盾的高效化解提供治理新样本。人民法院与行业协会、行政管理部门的多方联动、通力合作,不仅有助于降低企业经营中的版权风险,更让集体管理许可缴费制度得以真正落实,让矛盾化解有温度、知产保护有速度、诉源治理有力度,实现司法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多方共赢的局面。
延伸审判职能 打出社会治理“组合拳”
某日早上,62岁的李某前往附近的农贸市场买菜,经过市场的出入口通道时不慎摔伤,经住院治疗,被诊断构成十级残疾。2023年3月,李某起诉到宝山区法院请求农贸市场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并赔偿损失16万余元。经承办法官现场调查,农贸市场出入口地面经常有水渍,且调查期间始终没有保洁人员清扫。
为达到更佳普法效果,宝山区法院将该案的庭审现场搬到上海大学法学院。经审理,宝山区法院认为农贸市场并未充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经法官释法说理,双方成功达成调解。此外,针对农贸市场存在营业期间无人监管等风险情况,宝山区法院向该农贸市场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整改建议。后回访时发现,农贸市场增加并更新了警示标牌,并在不同时段配备了多个班次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典型意义】
农贸市场人流密集,是老年人群买菜、购物常去的公共场所。本案审理中,人民法院针对农贸市场存在的管理不善、风险意识较低等安全隐患,通过发送司法建议,使农贸市场积极整改,不仅守护了人民群众的日常出行安全,还预防了相关案件的再次发生。此外,这场搬到大学里的法治公开课,生动展示了如何在个案中适用法律、如何让个案具有推广价值,通过“实训”让法学生们触及司法的意义。
汇聚行政部门力量 实质性减少纠纷增量
因工程问题,上海某置地公司所开发的楼盘大规模延期交房。2023年8月起,宝山区法院累计收到业主起诉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案件共88件。经摸排,另有大量业主对上述纠纷处理结果处于观望状态。
宝山区法院民事审判庭依托“城市更新诉源治理工作站”,联合宝山区房地局协同发力,研判案件特点,采取以判促调的纠纷化解方式。首先,人民法院就系列案件中的典型情况先行作出判决;其次,与宝山区房地局就系列案件组建工作专班,搭建“法院支持﹢行政部门专管”的纠纷处理模式,引导当事人签署《纠纷化解意向确认书》;最后,上海某置地公司经由房地局设立的专项风险监控账户向业主发放涉案逾期交房违约金。在业主陆续收到案款后,人民法院通过微法庭、在线庭审等便捷方式,由法官在线答疑并指导剩余87起案件当事人撤诉,其他业主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实质性减少纠纷增量。
【典型意义】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本案汇聚行政部门社会治理力量,精准研判涉商品房群体性纠纷的特征及突破口,以判促调、多元解纷,通过看得见的方式高效向业主发放钱款,提升诉源治理工作在人民群众当中的满意度、安心度,将潜在的同类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为群众安享居住权益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人身安全保护“升级”
王某某(女)带着9岁儿子与王某(男)再婚。自结婚以来,丈夫王某经常赌博、夜不归宿,甚至多次酒后对其进行殴打。王某某因丈夫家暴十余次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两次向王某某出具验伤通知书,每次家暴后丈夫都乞求原谅并出具保证书,但丈夫的家暴仍未停止。此后,王某某在检察院的支持下,向宝山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起诉离婚。
经法院审查后,在72小时内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王某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及骚扰、跟踪、接触王某某。同时,考虑到双方尚未分居,法院依法向属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辖区妇联、居委会等多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全方面维护受害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协同相关部门关心、照顾申请人,回应王某某的救助请求。最终,王某某彻底得以摆脱了家暴的阴霾,其离婚诉讼请求也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支持。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上海法院首例由检察院支持起诉并由公安、妇联、居委会等多部门协作参与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案。通过社会共治,真真切切使得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落地生根,使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不是“一纸空文”,给予受害者极大的安全感。案件裁判折射出公正法治、文明和谐的价值导向,并立足于维护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为遭受家暴者撑起一把司法保护伞,让保护“升级”。
巧妙运用村规民约 开出乡村治理良方
宝山区月浦镇聚源桥村是曾获全国文明村镇、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等荣誉的“花园村”。近年来,前来观光旅游的游客、外来居住人口越来越多,因此产生了村道拥挤、停车位不足、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2022年10月,聚源桥村村委会接到了多起关于本村村民和外来观光游客停车问题的纠纷。
宝山区法院月浦法庭在定期走访辖区村居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向村委干部提出重修停车规范并纳入村规民约的建议。法官与村委干部们经过多番讨论,确定了“调研为先、民意为要、规划打头”的思路。首先,摸排现有停车空间和车辆数量,重新规划增加了近百个固定车位。其次,广泛听取了本村村民、外来户、旅游企业等各方的想法。最后,综合村里现状和各方需求,法官指导修订了聚源桥村的村规民约,对不同人员的车位使用范围和使用条件实行差异化管理,在进一步满足旅游人群需求、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同时,兼顾村民生活需求和村产业发展需求。
同样,月浦镇沈家桥村常住村民因与村内外来租住人口就垃圾清运收费标准问题产生冲突,月浦法庭也指导沈家桥村重新修订了村规民约,对收费标准进行区分,有效遏制纠纷苗头。截至目前,月浦法庭已指导辖区19个村制定村规民约。
【典型意义】
村规民约是乡村治理的“草根宪法”。近年来,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快速发展,而由此产生的本村村民与外来游客之间的矛盾也愈发突出,若未妥善处理可能影响到群众的日常生活。月浦法庭以村规民约为抓手,按照“把脉体检、对症开方、适用回访、优化完善”四个步骤,提供精细实用的指导服务,帮助辖区内乡村制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引导乡村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纠纷,实现“矛盾不上交”,形成源头预防、多元解纷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全力助推“无讼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