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座山的现在和未来
2024-07-02 09:11:3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沁 肖敏 刘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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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莽山五指峰云海。肖代荣 摄2.jpg

  宜章法院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活动。肖代荣 摄

  “日出云海满天红,杜鹃花开满山红,彩虹飞舞道道红,红豆满枝颗颗红……”走进湖南莽山,万物勃发,放眼望去一片万紫千红,风光旖旎。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莽山位于湖南省宜章县境内,总面积198.33平方公里,是我国35个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之一。近年来,宜章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发挥能动履职作用,探索“法旅融合促双赢、严惩破坏重修复,多元共治筑屏障”的审判执行机制,逐步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特色高效的莽山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道路。

  做实能动履职,坚持犯罪惩治与环境修复并重

  清风拂过山冈,一簇簇、一丛丛油茶、红果、冬青等林木正在萌发嫩叶,郁郁葱葱。“长势不错,修复已见初步成效!”2023年9月,湖南省人大代表谢运良在验收林地修复成果时说。

  2022年,杨某因不慎将温度过高的割草机放在干草堆上,引发莽山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621.8亩,直接经济损失达21万余元。

  案件下判简单,但后续环境修复怎么落实?

  宜章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联合县林业局、检察院、社区矫正等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足,但简单的‘一罚了之’难以实现良好的生态修复效果,重要的是让被告人认罪悔罪弥补损害,使生态功能尽快恢复。”宜章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邓国军提出建议。

  “感谢法院给予我补救的机会,这片林地被毁,我心里一直很内疚,我一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修复。”杨某承诺将履行修复协议。

  “杨某生态修复已通过验收,符合缓刑条件。”经过半年多的补植复绿,杨某履行了生态修复义务,经验收达到了预期效果。宜章社区矫正管理局、检察院出具量刑建议。最终,宜章法院依法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23年7月,宜章法院受理一起非法采矿罪案,袁某、江某、白某等22人以经营种植养殖业为幌子,租用莽山周边山场,购买机器设备、化学药品等,盗采稀土矿,非法获利44.6万元。该案是湖南省首例较大规模稀土盗采案。经检测,案发时下游溪水的重金属铊超标11.9倍,环境严重污染。

  “该案对生态破坏严重,盗采犯罪分子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严重,必须依法从严惩治。要科学评估稀土盗采破坏价值,准确量化生态环境损害程度。”宜章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思含与县环保、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召开专案研讨会时说。

  宜章法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多次深入现场摸清生态破坏实情,并委托湖南省核地质调查所等专业机构取样分析化验评估,形成破坏价值评估报告及生态修复方案。最终,法院判决袁某等22人除有期徒刑及罚金各不等外,还需共同赔偿国家矿产资源损失1204.78万元及环境损害应急处置费12.48万元、环境损害修复费31.87万元。

  “偷鸡不成蚀把米,亏大了,生态红线碰不得!”该案宣判后在当地产生了巨大的震慑力,遏制了不法分子的觊觎之心。

  这是宜章法院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责任,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的生动实践。宜章法院联合县环保、公安、检察等部门,建立环境资源案件生态修复机制,规范环境损害修复方案制定、移送、实施、验收等流程,探索实行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非诉审查、案件执行“四合一”归口审理,创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多元生态修复方式,实现生态环境破坏“打击”与“修复”,“治罪”与“治理”的有机结合。2023年以来,宜章法院共依法支持环保非诉执行16件,审结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2件,判处环境损害修复费78.43万元,准予执行罚款98.96万元,恢复植被17.17千亩,投放鱼苗5万余尾。

  服务地方发展,促推旅游发展与生态保护共赢

  “山水画卷,郴州相见。”2023年9月,湖南省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在郴州举行,电影《流浪地球2》的取景地——莽山五指峰一时间火爆出圈,商铺林立,游客暴增。

  宜章法院联合县环保局在莽山调研走访时,陆续听到有游客反映:“漂流至莽山西岭村段,原本清澈纯净的溪水有异味,疑是景区周边企业排污所致。”

  调研组随即开展调查。县环保局邀请专家对该段水体进行取样、化验。后来查明,景区部分餐馆因为游客爆满,餐饮、住宿等产生的污水量大,净化处理超负荷,导致部分污水溢流、直排。宜章法院建议,先由环保执法部门责令违法违规排污经营主体限期整改。

  但责令整改期限届满后,仍有餐馆未完成整改。经县环保执法部门申请,宜章法院对未整改的餐馆发出环保诉前禁止令:“现向你送达诉前禁止令并张贴于经营场所处,你方必须遵守禁止令内容,立即停止污水不规范排放行为并完成整改,如若违反,人民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官向经营者释法明理,指导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随后,法院开展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回访。在法律的强大威慑力下,餐馆升级了净化设备,监测了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污水油烟排放均已整改到位。

  宜章法院秉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织严织密诉前预防性保护网,以法护航,擦亮莽山生态“金字招牌”。

  2023年以来,宜章法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整治违法排污、非法采矿,猎捕、交易、食用野生保护动物等破坏生态行为,摸排重点村落1个,市场主体102家,形成生态保护的高压态势。对环保执法部门责令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发出生态环境污染诉前禁止令4份,及时制止侵害;建立生态回访制度,督促整改落实见效。

  “生态好,生意才会好!”景区商户意识到莽山的生态效益与其经营效益息息相关,是商户生存发展的生命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同时,宜章法院创新工作思路,依托互联网﹢、云服务等技术,设立“云上法庭”,突破空间限制,实现远程开庭、线上调解,为景区及游客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设立法官驻班诉源治理工作站,提供法律指导服务,提供法律服务160余次,有效防范化解游客破坏生态等行为30余起,开展系列莽山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活动17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册,邀请感动中国人物莽山女孩江梦南等发起倡导生态保护全民行动,促推旅游发展与生态保护共赢。

  做细协同共治,凝聚多方联动工作合力

  生物多样性保护是系统工程,必须联防共治,凝聚保护合力。宜章法院加强生态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和执法主体协作联动。

  “你局怠于申请执行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导致林地植被恢复不及时,建议加强日常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启动强制执行申请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宜章法院就县林业局一起林地行政非诉执行申请发出司法建议。

  宜章法院经审查发现,县林业局自2023年2月起即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却在同年5月才提请,未及时遏制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延误了被占用林地植被恢复。对此宜章法院发出司法建议。

  县林业局收到司法建议后,立即召开林业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工作培训大会,通报了司法建议指出的问题,对该案涉及的公职人员进行问责,并全面排查辖区内案件移送强制执行情况,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将依法高效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纳为执法人员全年行政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

  这是宜章法院加强部门协作,依法规范支持环境行政执法的一个缩影。

  除此之外,宜章法院联合县检察、公安、自然资源、环保、莽山林管局、莽山乡政府等12家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构建运行莽山生态保护“专项联络员﹢环境资源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机制,有效解决涉生态案件专业性问题评估、鉴定,案件证据移送、处理等问题,以司法建议方式在环境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执法方式优化、效能提升等方面提醒各职能部门主动堵漏建制31次,实现环保非诉执行案件裁定准予执行率100%。

  莽山位于南岭山脉北麓,毗邻广东省,属南岭生态圈,如何破解生态保护主客场难题?

  2023年12月,宜章法院与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南岭生态司法保护跨省协作会议,就协作原则、协作组织、协作方式、协作事项共21项条款达成具体意向,正式签署备忘录。

  “莽山与乐昌山水相依,树都根连根,云也‘手握手’,此次会议构建了湘粤携手协同共治的有效机制,为两地生态保护数据互通、制度共建、审执协助、联合宣发等方面互动合作畅通了渠道。”乐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琼宇表示。

  截至目前,两院已线上召开生态保护案件通报、专案研讨会等12次,联合开展生态执法巡查3次,宣传活动2次,凝聚起生态保护合力。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