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童’行 护‘未’成长” 十堰茅箭区法院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活动
2024-07-02 15:00:32
 

  中国法院网讯(侯靖雯 王诗君)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联合十堰广播电视台交通音乐广播,走进十堰市实验小学,开展了一场主题为“与法‘童’行护‘未’成长”的法治宣传活动,为小学生们送上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课。

  活动伊始,茅箭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青向学生们介绍了涉及到未成年人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将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武器送给学生。随后,针对未成年人容易遇到的法律问题,如法律对年龄的特殊规定、未成年人的不当行为、校园霸凌等,进行了重点讲解。结合法律条文和典型案例,向同学们普及了哪些地方未成年人不应该去、哪些行为未成年人不能做、如何正确面对校园霸凌、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等法律知识,并鼓励学生们在遇到问题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活动还设置了互动环节,张青通过生动的案例,引导学生们思考案例中的法律问题,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还详细解答并引导学生们举一反三,如“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购买烟酒”“未成年人侵害他人身体健康谁来赔偿”等。

  此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得到了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参加这次活动,增长了法律知识,明白了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老师们表示,这样的活动对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今后能够开展更多类似的活动。

  下一步,茅箭区法院将结合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持续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合作,开展更多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