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直也;信,诚也。”兖州作为古九州之一,自古享有“端信之乡”的美誉。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法院坚持在审判实践中运用“两个结合”,充分发掘儒家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赋能审判执行工作,让端信文化在新时代社会治理中熠熠生辉。
以文铸魂谋发展
文化是国家和民族之魂,也是国家治理之魂。兖州法院始终坚持把文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抓好抓实,建成了兖州法院院史馆,并高标准建设了5处党建活动室,全覆盖配备了8个支部学习室,为全院干警建好红色教育“打卡点”。
“在我院的院史馆内,第一部分板块叫红色兖州,记载了兖州地区的红色革命历史,这不仅是让我们干警追忆往昔,更是让他们了解兖州本土的历史文化,更好地运用历史指导工作、展望未来。”兖州法院院长王灿说道。
为了进一步筑牢法院文化建设思想根基,兖州法院坚持党建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继承和发扬“支部建在庭上”的优良传统,根据内设机构实际情况,将全院在职党员干警按所属庭室编入8个党支部,形成了“一庭(室)一支部”党建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此外,兖州法院创新青年干警培育机制,注重提升干警能力素质,组织青年干警列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赴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举办演讲比赛等。同时,依托“薪火‘兖’续•铸魂提能”帮带工程,组织近三年新入职干警全部参加,由老法官向帮带徒弟传授调解技巧等工作方法,注重运用端信文化从法、理、情角度劝导、疏导当事人心理症结,最大限度地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截至目前,兖州法院共组建5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理论学习研讨、成果交流等各项活动28次。
以文化人促履行
“谢谢您,李法官,没想到判决后对方就直接把钱给我了,我本来还以为需要咱法院执行才能要到钱”。近日,在兖州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调解工作室内,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紧握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
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坚果销售生意,与某酒店建立合作关系,酒店代为销售坚果。双方终止合作后,该酒店未能按照约定退还押金导致纠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将酒店诉至法院。
法官受理该纠纷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当事人一直处于激烈的对立状态,未能调解成功,遂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决后,法官本着“判决从来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的初衷,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进行判后调解,并运用端信文化中“诚信为本、以和为贵”的理念,引导双方放下成见、坦诚交流。最终,该酒店负责当场退还了押金,实现了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这是兖州法院运用端信文化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的一个缩影。为了进一步深化“诉源、案源、执源、访源”治理,兖州法院强化立审执衔接,建立生效案件提醒督促制度,将“端正”“诚信”“和为贵”等优秀文化思想融入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双赢多赢共赢”等现代化审判理念中来,通过将优秀文化思想融入法官执法办案理念、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打造多元联动调解机制,推动形成“少讼”乃至“无讼”的良好法治氛围。2024年1-6月,兖州法院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106件,其中经过调解撤诉631件,出具调解书467件,司法确认8件。
以文培元树新风
“今天走进法院,看到了我们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仅让我感受到法院工作的辛苦,也让我明白了作为企业一定要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守信践诺才是企业长远发展的良性之道。”兖州区某企业代表说道。
2024年6月,兖州法院邀请辖区内20余家企业代表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执行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社会营造企业守信践诺良好氛围,兖州法院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积极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视察工作、观摩庭审,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该院持续开展“项目驻警、企业驻警”亲商爱商护商企业走访,对辖区重点企业进行走访,针对企业家提出的问题形成台账并逐一办理反馈,引导企业合理防范法律风险,做到诚信经营。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近年来,兖州法院高度重视典型案例的撰写与报送,通过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明确权利行使和保护的具体规则,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根基。
同时,兖州法院始终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依托“三微一端”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134件,开展民法典巡回宣讲活动及法治宣传日活动28场次,到社区、村居开庭7次,让法律走进群众生活,以公正司法引领社会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