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通过二审追加当事人的方式,将相互关联的三起案件合并办理,成功调解二起,撤诉一起,化解潜在纠纷一起,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伊犁某物业公司与新疆某房地产公司为关联公司。2018年1月至7月期间,伊犁某物业公司与赵某(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新疆某房地产公司分多次与新疆某典当公司签订典当合同,当金共计1280万元。其中,绍兴某投资有限公司与新疆某典当公司签订多份抵押合同,为上述典当合同形成债务提供担保。新疆某典当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023年11月、2024年3月,将伊犁某物业公司与赵某、新疆某房地产公司、绍兴某投资有限公司诉至伊宁市人民法院,要求以上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并偿还当金及逾期产生的利息。
伊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对前两案作出判决,两案当事人不服判决,向伊犁州分院提起上诉,另一案件仍在伊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中。
6月4日,伊犁州分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王英奇受理伊犁某物业公司、赵某诉新疆某典当公司案。他对该典当公司进行实地走访时发现,该案与伊犁州分院及伊宁市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另外两个案件有关联。王英奇为理清三个案件“千丝万缕”的关系,主动联系另外有关联的两个案件的主审法官,详细了解案件来龙去脉。
王英奇认为,此案涉及当事人多,涉案金额巨大,纠纷不断,如简单就案办案,容易衍生其他纠纷,达不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为快速、高效解决纠纷,当天,王英奇征得两件关联案件主审法官同意后,决定通过二审追加当事人的方式,将伊犁州分院二审案件与伊宁市人民法院一审案件并案调解。
6月7日,王英奇将各方原被告、代理人邀请至伊犁州分院进行调解。调解中,王英奇以减少各方诉累、快速解决问题为目的,详细分析各方诉求和纠纷点,并认真商讨调解方案。在王英奇严谨专业、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各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伊犁某物业公司、新疆某房地产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前,分五期向新疆某典当公司偿还本金810余万元及利息。
至此,沉积多年的债务纠纷终于案结事了,并避免了7起案件进入诉讼,起到良好的法治效果。
王英奇表示,采取多案合并审理或调解,能够有效避免衍生多案,程序空转,减少诉讼成本,提升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