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临桂区:温情执行暖人心 案后回访显柔情
2024-06-03 14:20:58
中国法院网讯(刘元)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圆满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在六一儿童节前,执行法官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开展了回访工作。
申请执行人刘某甲,现年12岁,系被执行人刘某乙的儿子。刘某甲的母亲王某某与刘某乙因感情不和于2017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刘某甲随母亲王某某生活,刘某乙每个月按其工资的25%支付刘某甲抚养费。但刘某乙一直未支付抚养费,刘某甲遂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刘某乙未按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履行义务,刘某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第一时间查询并冻结了被执行人刘某乙的银行账户。同时,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多次与被执行人刘某乙联系,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承担起作为父亲的抚养责任,避免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在执行法官释法说理后,刘某乙深受触动,主动向法院足额交纳了应支付的抚养费16000多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结案后,执行法官还对申请执行人及其家长开展了回访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情况,叮嘱家长重视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申请执行人的家长向法院表达了感谢。
临桂区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创新执行理念,坚持公正执行、善意文明执行与普法宣教相结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