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守护 少年逐梦——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与深圳罗湖法院联合开展“六一”普法活动
2024-06-01 11:43:34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微信公众号 | 作者:宋娜 王鸥 吴海芬 许焕杭
 

法润童心,共筑美好。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与深圳市罗湖区法院联合开展“司法守护 少年逐梦”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暨法院开放日主题活动,为南湖小学的师生量身定制了“儿童节法治大礼包”。

00.jpg

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的叶海情法官和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的曾令省法官联袂为南湖小学全体师生献上了一场生动的道德与法治课。曾法官从法律二字的文字起源入手,告诉同学们法律是一种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又通过未成年人故意伤害刑事案件、未成年人运动受伤民事侵权案件等真实案例,和同学们分享了法律是什么,以及法律的规范、方法、价值。叶法官结合最高法发布的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被侵害的典型案例,告诫同学们要加强自身修养,坚决避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并且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勇敢说不,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法律术语看似深奥,但在两位法官深入浅出的讲解中,同学们豁然开朗,对法律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和认识。

00.jpg

下午,师生代表走进“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身临其境地感受新时代人民法院建设的成果,近距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魅力。庄严威武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真切地触摸、感受得到,同学们的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也更加坚定了学法、守法的信念。在普法互动环节,同学们与法官面对面交流心中的疑惑和感慨。“爸妈偷看我的日记本侵害了我什么权利?”“如果想成为一名法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未成年人可以给主播充值吗?”“去超市购物,售货员怀疑我身上偷偷携带了货物,他可以随便对我进行搜身吗?”同学们就遇到的法律难题、关心的法律知识畅所欲言。面对这些好奇又充满探索精神的孩子们,第一巡回法庭和罗湖法院的法官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答疑解惑。法官们与同学们亲切互动,现场气氛轻松愉快。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次活动收获满满,我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长大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00.jpg

“大家知道六一国际儿童节设立的由来吗?”包括我们国家在内的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非常重视少年儿童的权益保护工作。“联合国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和1989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均规定了儿童应有的权利。设立国际儿童节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健康权及受教育权等权利。”刘峥副庭长从六一儿童节的渊源出发,勉励同学们在欢度节日、学习法律的过程中养成追寻背后答案的深度思考习惯,并指出此次普法进校园暨法庭开放日活动,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双向”奔赴,法治教育成效显著,真正体现了“司法守护,少年逐梦”。他表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六大保护,说明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司法保护是其中重要一环,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结合近期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他还叮嘱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不要放任自己的小毛病、坏习惯,要防微杜渐,避免因小毛病铸成大错误;要学会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不要冲动,要冷静、理性地坦诚沟通、友好协商,处理不好可以报告老师或者家长帮助解决;要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既不能通过网络伤害他人,也不要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受到伤害;最后,他还勉励同学们要做到真正知法守法,学法用法,与法同行,懂得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早日成长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薇同志、刑事审判庭庭长王进寿等同志参加了此次活动。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