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作虚假陈述 法院开出“诚信罚单”
2024-05-31 11:05: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米日阿依·艾尔肯 刘玲
 

  “我不能确定是不是自己签名,我认为我签的是其他东西,我到现在也想不明白为什么签名跑到欠条上了……”

  张某在法庭庭审中,对其出具的借条上的签字做出不实陈述,后经笔迹鉴定确为其本人书写。因张某的不实陈述妨碍了法官对案件的审理,造成案件二审发回重审,浪费司法资源,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人民法院对张某做出罚款5000元的罚款决定书。

  据悉,2021年,王某因经济欠款纠纷将张某等人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在法庭问询中认可其借条系其本人出具,但认为借条上的签字是在另一份协议书上签字。法官判决后,张某不服上诉至中级法院,在二审中又称《借条》不是本人签字,同时申请笔迹鉴定,导致原一审案件被发回重审。法院受理后,重新对借条上的字迹进行鉴定,经鉴定借条中的签字确系其本人书写。

  法官点评

  诚实信用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当诚实、善意行使自身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当事人及证人在法庭上的陈述,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违背案件事实的虚假陈述,严重妨碍法院对案件审理及事实的认定,严重侵犯了诉讼秩序和司法公信力。在此,也提醒大家切不可触碰法律红线,挑战司法权威。任何虚假陈述、违背诚信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