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万冢法庭联合万冢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坑塘改造引起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据悉,王某甲和王某乙、王某丙、王某丁、王某戊系邻居。王某甲承包的一处坑塘,紧邻王某乙、王某丙、王某丁、王某戊的房屋。2023年,王某甲对该处坑塘改造时,王某乙、王某丙、王某丁、王某戊以坑塘改造影响其四人房屋安全为由,与王某甲发生争执,矛盾不断升级,王某乙、王某丙、王某丁、王某戊一气之下,将王某甲诉至平舆法院。
承办法官李勇在收到该案后,第一时间进行了阅卷,同时,联系当地村委、辖区派出所了解情况。得知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诉讼前,四原告曾多次向有关部门信访,镇政府、村委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之间的矛盾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甚至多次发生肢体冲突,辖区派出所多次接到报案处警。
承办法官考虑到这类邻里纠纷,一纸判决不仅不能彻底解决问题,还可能造成邻里之间矛盾进一步激化,存在民转刑风险。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全力修复邻里关系,促进乡邻和谐,承办法官随即与辖区派出所协调,共同前往争议坑塘现场进行勘查。
“王某甲擅自将坑塘挖深,我房子离坑塘那么近,我现在就怕下大雨房子塌了……”
“我改造自己的坑塘,碍他们什么事……”
勘查现场,承办法官和民警查看坑塘位置、坑塘改造现状和原告房屋受损情况等,根据双方矛盾焦点现场分析,理清问题症结所在,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但因案涉纠纷积怨已久,双方各执一词、对立情绪严重,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运用“背靠背”调解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安抚当事人情绪,从法律层次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引导双方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互谅互让,慢慢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被承办法官执着、认真的工作态度所打动,对立情绪出现缓和,均表示愿意各退一步。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握手言和,心平气和地签署了调解协议,被告对坑塘一侧进行回填6.5米,并在上面建立防护网,回填形成的地面任何一方不得占有。双方的烦心事得到了圆满解决,向承办法官和派出所民警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