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中院:构建“三个一”督察工作机制 助推审判质效再提升
2024-05-22 10:58: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宋力 常雅婷
 

  为持续加强和改进督察工作,以督察督导推动执法办案提质增效,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审务督察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一月一督察”“一月一研判”“一月一通报”的“三个一”审务督察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干警履职行为,增强督察效能,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一月一督察”,抓重点

  制定印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督办制度》,明确督察部门职责职能,聚焦主责主业,确定督察部门负责人为党组会固定列席人员,加强对法院中心工作和院党组重点交办督办任务督察落实。

  制定印发《2024年院党组重点督办任务清单》及《督察计划表》,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不定期更新任务清单。同时,有计划采取内网发布通知、月中梳理推送每月到期事项、微信群督促提醒、电话督导、实地督察等方式,对督办任务进行跟踪督察。

  抽调党组班子成员带队,联合院内具有监督职能的部门,围绕每月督察重点协同开展督察,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横向到边贯通纵向到底联动,持续加强督察联动条线指导,每月对基层法院工作进行指导,截止目前,已开展全覆盖指导3次。

  “一月一研判”,明方向

  把用好用活审务督察作为履行监督职责和落实院党组重点交办督办任务的重要手段,每月对党组重点交办督办的工作进度科学研判,在加强日常监督、强化问责处置的同时,对辖区法院以及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综合研判,找准原因和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整改意见,达到“靶向治疗”的效果。

  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通过分析研判达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统筹治理的效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计划地推进。2024年,召开督察研判会5次,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17条。

  “一月一通报”,促落实

  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甄别研判后进行通报,要求被通报单位,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短期内能够及时解决的,立行立改、即查即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划分阶段目标,盯住不放、限期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收兵。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并对督察情况和研判情况及时向院党组汇报。

  全程跟踪督察督办,实行销账管理,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同时,深化结果运用,将督察整改效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做深做实督察“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下发通报6期,整改问题18个。

  下一步,商洛中院将在持续深化“三个一”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督,聚焦普遍性、系统性等共性问题,督促县(区)法院和市中院各部门履行好“一岗双责”,同时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全面梳理、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补齐短板漏洞,形成体制机制,促进司法作风建设,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