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刘为 谢光泉)“感谢法院!”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接待室里,三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杨某、某管委会工作人员、某建设公司代表及被执行人某鞋业公司不约而同地道出了心声。
什么案件,能让三个案件的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又是怎样的执行措施,让如此繁复的案件能在一周内办结?
摆在承办法官执行局政委谢光泉案头的,是刚刚立案的被执行人同为某鞋业有限公司的三本案卷。翻阅案卷,承办法官了解到了该公司三案的详情。其中一起是劳动争议案,因为一场交通事故造成下班途中的某鞋业公司员工杨某受伤,杨某获得第三人赔偿之后,该公司认为杨某已向他人主张过误工费,公司不应再向杨某支付共计四万多元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故而产生纠纷。另两起是因某鞋业公司欠付某管委会和某建设公司共计近180万租金而引起的租赁合同纠纷案。
案件进入执行后,如何在兑现劳动者、出租方合法的胜诉权益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两者之间达到兼得的效果,是承办法官面临的首要难题。承办法官了解到该鞋业公司目前虽经营状况欠佳,但现在仍有一百余号员工在进行生产,后续完全有转亏为盈的可能。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立即积极与该鞋业公司和三位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想法,组织进行协商。
关于劳动争议案,承办法官耐心向该鞋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宣讲该案的争议焦点,杨某因工伤事故享有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因第三人侵权享有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杨某基于其工伤职工及人身损害被侵权人的双重身份取得,误工费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待遇虽然基于同一损害事实,但存在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之中,互不排斥,不因劳动者基于其中一种身份行使请求权先行获得赔偿,而减轻或免除另一方的责任。在多次释法明理后,某鞋业公司表示愿意主动服判履行,并在当天筹钱与杨某协商执结了该案。近两年的纠纷,在执行立案后仅一周时间便兑现了劳动者杨某的合法权益。
关于两起租赁合同纠纷,承办法官向两出租方告知了某鞋业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并释明了在采取相关强制执行措施后,势必会对某鞋业公司后续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租金兑现难度更加增加,希望双方能摒弃成见,积极协商,探究双方互利共赢的解决办法。同时某鞋业公司也向承办法官表示了公司没有欠付租金的故意,确系经营不佳所致,现暂无法一次性全额支付完毕,但公司仍在尽最大努力继续生产经营,希望以分期的方式支付欠付的租金。在承办法官的多次组织协调下,两案的申请执行人分别与某鞋业公司达成了分期支付租金的和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暂不对某鞋业公司采取相关强制执行措施,以期后续权益的兑现。
就这样,一周时间内,三案执结,四方满意,同时被执行人公司一百多位员工得以继续就业。
今后,华容法院将继续加大劳动者维权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同时贯彻善意执行理念,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全面提升各方当事人的司法满意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护航地域经济发展贡献法院智慧,增添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