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宽敞、屋舍俨然、芳草鲜美,路旁的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笑声、掌声,远远地飘荡开来。这就是我生活和工作的地方——莲塘村。
大学毕业后,我一直在外打拼,但始终想着有一天要回到自己的家乡,用自己微薄的力量为家乡作贡献。2020年,我带着这份乡土情结回到了莲塘村,投身家乡建设,次年担任莲塘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2023年9月,有村民反映莲塘村早子塘组有一口蓄水塘,因承包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导致年久失修、多处损坏,出现了淤堵以及不同程度的损毁,其作用也一直无法发挥,甚至有垮塌风险,需要立即对蓄水塘进行清淤护砌,却面临着较大的资金缺口,农业灌溉用水问题成了莲塘村村民们的“心病”。得知情况后,我通过实地查看、召开群众大会和多方走访,发现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解决此前的承包纠纷,于是通过向村民们讲法律、讲政策、讲乡情,终于把承包纠纷得以解决。紧接着,我又想尽各种办法集齐组内闲余资金、村里奖补资金、乡贤赞助以及争取项目资金,组织人员协商修建事项。10月,水塘正式动工修建,目前已全部完工,保障了莲塘村100余亩水田、200余亩旱地的农业灌溉用水问题,为农业生产打下良好的水利基础,村民们的“心病”终于解决了。
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后,我不仅将目光聚焦于农业发展,也深切关注村民们的生活质量,注重解决伴随发展产生的矛盾纠纷。其间,我多次受衡南县人民法院的邀请观摩法院涉企庭审、执行活动,并就如何激发企业活力、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如何进一步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提升青少年法治思维等提出自己的建议,同时也在积极思考如何将法治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今年3月,我调解了这样一起纠纷:村里一对青年男女恋爱期间,男方父亲通过微信转账给女方18888.8元作为彩礼,后来两个年轻人因感情不和分开了,男方的父亲认为,既然双方没有结婚,彩礼就应该予以退还。女方则认为原本马上就要和男方结婚了,为了和男方共同生活,她放弃了自己的工作搬到男方所在城市照顾男方生活起居,为此也支付了不少费用,男方理应予以补偿。双方就此各执一词,分歧较大。但从男方的言语间我能感受到,男方对于女方的付出也心存感激。于是,我联合其他村干部、衡南法院三塘人民法庭法官、谭子山司法所工作人员,以“面对面”讲法、“背靠背”调解的方式,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女方返还男方一半的彩礼费用。这起纠纷通过“法庭+司法+代表”联合联动,成功化解在诉前,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乡村振兴始终离不开有力的法治保障,在我看来,无论是化解村民矛盾还是优化营商环境,都离不开法治的力量。只有充分发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的效能,才能最终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足。三塘法庭在我们村成立“衡南县人民法院特邀代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推进诉源治理,我明显感受到,莲塘村村民矛盾纠纷在减少,基层治理有了“新动能”,乡村振兴也跑出了“加速度”。
今年全国两会闭幕后,我回到家乡,每天马不停蹄地奔走于田间地头、工厂车间、社区广场,结合自身参会履职感受,用听得懂、听得进、灵活多样的方式,向群众传达全国两会精神,讲解各种惠民好政策,及时回应和解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作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为乡亲们谋幸福是我始终不渝的初心,带领村民共同致富是我肩负的使命。下一步,我将继续团结带领班子成员扎实开展工作,立足实际,真抓实干,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抓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让乡村振兴从“施工图”变成“实景图”,让乡村焕发出更加生机勃勃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