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化纠纷 破镜重圆终和好
2024-05-21 15:26: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楠
 

  “张庭长,感谢你们帮我将媳妇劝回来,我以后一定会好好过日子。”刘某感谢道,近日,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挽回了一对中年夫妻的婚姻。

  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结婚10余年,婚后育有一子,本是外人眼中美满的家庭,但因在多年相处中积攒的矛盾未得到妥善解决,王某一气之下回到娘家,与丈夫刘某分居生活,并一纸诉状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白洋淀人民法庭庭长张林杰认真梳理王某提交的案卷材料后,发现王某诉状中反映的事实都是些日常琐事,双方尚未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此次诉讼很可能是当事人的冲动之举,调解和好的可能性很大,遂将案件交由特邀调解员赵学群,先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老赵具有多年调解工作经验,也具有丰富的生活阅历,为进一步了解双方的相处情况,并听取离婚的具体缘由,老赵及时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组织进行面对面诉前调解。王某到庭后,对刘某日常交友、照顾家庭孩子方面进行了“吐槽”,老赵耐心倾听的同时,为其分析离婚的利弊,劝说王某再给刘某一次机会,毕竟一起过日子都要磨合,王某考虑后表示可以和好,但要求刘某主动表态。

  然而,刘某却未按时“赴约”,老赵不愿放弃调解和好的宝贵机会,与张庭长沟通后,两人决定前往刘某住处为其做调解工作。通过与刘某沟通,刘某表示:“我也不愿让这个家散了。”见其表明了态度,张庭长与老赵趁热打铁,为其提出了主动向王某示好的矛盾解决之法,并带其前往王某娘家进行沟通协商。

  最终,双方之间的矛盾得到了化解,夫妻二人重归于好,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案件顺利解决后,张庭长再次语重心长地叮嘱二人,婚姻家庭生活中矛盾争执不可避免,夫妻双方要积极沟通,相互体谅,学会换位思考,珍惜来之不易的感情,共同努力经营好幸福美满的家庭。

  群众纠纷无小事,细微之处显真情。安新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融情于法、柔性化解,本着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调解婚姻家事纠纷,帮助当事人走出婚姻困局,努力传递司法温情、弘扬文明家风。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