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广丰区法院开展巡回审判 助力环境资源保护
2024-05-21 15:15: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走进铜钹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以法治力量筑牢绿色屏障,为绿水青山注入司法能量。

  坚持专业审判

  “千年封禁山,山水画中游。”千年封禁造就铜钹山成为一块旅游资源丰富、生物种类繁多的生态福地。作为铜钹山第一大水库,七星水库犹如一颗绿宝石镶嵌在铜钹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崇山峻岭之中。湖水翠色如碧,山峰层峦相叠,恰似一幅天然山水画卷。

  “现在开庭!”5月14日上午,随着清脆的法槌声落下,广丰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法庭“搬”进铜钹山国家森林公园,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巡回审判。

  2023年8月,被告人吴某盛使用三层黏丝网在铜钹山七星水库捕鱼,在家整理渔获时被公安当场抓获。公安机关现场缴获8副三层黏丝网,5.6斤新鲜渔获以及4斤野生鱼干。三层黏丝网系禁用捕捞渔具,七星水库广丰区重点水域中的水生生物保护区,系禁渔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盛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三层黏丝网,在铜钹山国家自然保护区七星水库捕鱼,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遂判决被告人吴某盛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而法治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可靠保障。”庭后承办法官介绍,广丰区法院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三审合一”的机制优势,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环资审判庭成立以来,共审理各类环资案件29起。

  一次次庭审、一份份判决,记录着广丰区法院为碧水、净土、蓝天而战的决心和魄力。

  开展协同普法

  “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严格遵守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主动保护渔业资源,切不可因小失大,触犯法律,撒下‘渔’网,将自己‘捕’入法网。”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释法,向旁听群众宣讲了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和相关法律规定等,并发放了法治宣传资料,解答大家疑问。

  “今天才知道,原来这些都是禁渔工具,在河里捕鱼也可能违法。你们的宣讲很实用,今后我会把今天学到的知识传递给身边的人,让大家都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前来旁听庭审的黄大爷说。

  庭审现场,广丰区法院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向旁听群众展示了三层刺网、地笼、电鱼工具等禁渔工具,介绍保护区等禁渔区域、禁捕政策,并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在保护区内水域旁竖立了多块《司法与执法联合提示牌》,宣传有关禁捕规定和典型警示案例,让小案件发挥大效应、增强环境资源审判的公开性和公信力。

  “感谢法院来山里审案,希望法院多开展此类普法活动,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环保观念。”铜钹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工作人员表示。

  据介绍,广丰区法院始终坚持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通过“巡回审判+普法课堂”的方式,为群众送上一堂堂生动的生态环境保护课,用身边案事件教育引导身边人,为广大群众画上“生态红线”,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注重源头修复

  处罚只是手段,保护生态环境、还原绿水青山才是最终目的。广丰区法院秉承“谁破坏、谁修复”思路,将惩处犯罪和环境修复有机结合,用司法力量保护绿水青山。

  当日庭审结束,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农业农村局、铜钹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等部门,在十五都港水域指定区域,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增殖放流活动。非法捕捞案件被告人吴某盛履行水生生物资源修复义务,实施增殖放流。此次活动,共向受损河流流域增殖放流花䱻鱼、花莲鱼、草鱼、鲫鱼等鱼苗80余斤。入水后的鱼苗在水中活力十足,使得受损的水域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修复,保护了河流生态环境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法院以增殖放流方式修复保护区受损生态环境,让行为人从‘捕鱼人’变身‘补鱼人’,既凸显了法律惩罚教育功能,又彰显了司法温度。”受邀参加庭审活动的一位人大代表点赞道。

  据了解,广丰区法院近年来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采取“巡回审判+增殖放流”形式,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坚持惩罚犯罪与修复环境并重,引导督促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做到惩治违法犯罪、赔偿经济损失、修复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教育“一判四赢”,为辖区环境保护持续司法护航,切实担当起守护绿水青山的司法责任。

  “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广丰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加强环境司法能力水平,坚持能动履职,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依法审理好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更高水平环境司法的需求。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