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未结清引纠纷 法官倾心调解化纠纷
2024-05-17 14:44:24
 

  中国法院网讯(韩文丽 汤波)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主持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了和解。

  原告江西某科技公司与被告萍乡市某贸易公司于2018年7月签订了某小区的防水工程合同及材料采购合同,约定两个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防水工程的综合价格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原告江西某科技公司按照被告萍乡市某贸易公司指定时间进入该小区进行项目施工,于2019年9月,原告江西某科技公司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防水工程量,经过双方最终结算,工程总结算金额为300余万元。防水工程及排水工程均已质保期满。但被告仅支付工程款200余万元,剩余9万余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萍乡市某贸易公司均已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至法院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原、被告之间已就欠付的工程款金额核算一致,被告萍乡市某贸易公司表示其对所欠原告江西某科技公司工程款也没有争议,因自己近一年也是各种工程款没有结算,资金一时没周转开,才未及时付款,并非故意推拖。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经双方确认,被告萍乡市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江西某科技公司工程款和违约金10万元,该款由被告萍乡市某贸易公司在2024年6月前分三期履行。至此,该案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