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冶:构建“3×3”工作体系 服务“古建之乡”
2024-05-16 14:22: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国庆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殷祖法庭下辖殷祖镇和刘仁八镇,人口总计8.3万余人,面积234平方公里。殷祖和刘仁八统称“果城里”,是红色革命老区、中国古建之乡、白茶之乡,彭德怀、何长工、王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这里战斗过。

  今年来,殷祖法庭紧盯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目标,大力构建“3×3”工作体系,对内优化职能,对外延伸服务,积极拓展参与基层治理深度、拓宽多元解纷广度、提升诉讼服务温度,点亮基层治理之光,照亮“古建之乡”乡村振兴之路。

  “三下沉”,打造诉源治理“尖刀连”

  推进力量、重心、服务下沉,抓前端、治未病。

  力量下沉,夯实“战斗堡垒”。 一是组织保障,成立“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尖刀连”专班,指派院3名党组成员、副院长,党建引领创建工作,推动法庭党建文化、诉讼文化、廉政文化内容和载体创新,实现党建与创建工作深度融合。二是人才保障,完善法庭干警轮岗交流、择优选升机制,增加法官助理,根植法庭,将基层法庭建成法院人才成长摇篮、干部储备基地,开展各类业务培训5场次。三是硬件保障,4月底,投入资金47万,对法庭大楼实施提档升级改造,殷祖镇政府在苗圃绿化、道路刷黑、文化亭建设、车辆等方面提供保障,为创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重心下沉,打通“调立审执”。一是整合资源就地立案,结合殷祖距城区路途遥远等现状,推动立案工作下沉,实现快速立案、就地立案,减轻当事人诉累。二是诉调对接就地化解,当事人立案前,引导当事人在所属村委会就地调解,无法化解的引导至镇综治办调解,仍无法化解的由法庭调解。今年截止目前已调解结案 28件。三是组成专班就地执行,向殷祖法庭派驻执行小组,案件生效后快速开展执行工作,破除“审执脱钩”顽疾,提升审判质效。今年受理案件141件,结案96件,其中调解28件,撤诉结案31件,调撤率达61.46%,与去年同比上升24.23个百分点。

  服务下沉,前移“解纷关口”。一是“星星‘典’灯”抓前端,利用周末和夜晚,联合镇综治办、派出所、村委会赴罗家庄等村,开展“星星典灯”法治夜课活动,研究苗头性问题,发现矛盾纠纷,现场调度、化解。二是“送策上门”治未病,为农业发展、企业发展、农民权益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向古建、白茶、水果种植及龙凤山庄等农家庄园,开展送策上门、服务上门12次,为企业、产业发展建言献策,协助解决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突出问题20多个。三是“挎包法庭”就地调,发扬全国法院模范吴远瑞“山区挎包办案”精神,充分利用便携式科技法庭,将法庭“背”到巴庄村等村民家门口,开到交通事故频发路段,促进相关部门在事故频发路段安装路灯、警示牌、减速带等,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联治”,打造基层治理“桥头堡”

  构建多元联动治理格局,使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

  府院联治。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党委政府加强“无讼村居(社区)”创建,凝聚更多法治力量向疏导端用力。庭长常态化列席镇委员会,参与镇街重大决策事项,以司法建议等方式,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今年来,参与镇街联席会商3次,提供法律参考意见3项,发送司法建议3份。

  多元联治。与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理事会等联动,充分运用电话调、对口调、在线调、上门调、专家调等“八大”调解模式,提升诉前调解效率。1-4月,以会商指导、联合调解等方式,调解及参与辖区重难点工作办理59件。

  村民联治。扎实推行“一村居一站点”,创新“红色互动”“由表及里”“化堵为梳”等解纷模式,用“将军树”“红军洞”等红色“正能量场”解纠纷、促和谐,打造自治与法治相结合的纠纷化解闭环。同时促进完善村规民约,通过内容宣讲、村规上墙等方式,助力村民自治,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成讼”。

  “三助力”,打造高效解纷“主阵地”

  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将司法触角延伸到行业、网格、楼栋。

  行业组织助力。围绕辖区建设“古建小镇、生态新城”“产业融合发展、生态富民强镇”中心工作,整合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等组织力量,在殷祖、刘仁八镇综治中心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旅游纠纷调解室”,指导规范合同行为、重塑行业规则,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进入诉讼渠道。

  村居网格助力。针对农村婚姻家庭、赡养扶养、邻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大幅上升现状,借助村居网格员力量,分类施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司法角度帮助群众化解怨气、和谐相处。同时参照乡风村俗,密切关注老年人居住权问题,保障“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社会力量助力。加大指导民调工作力度,通过个案指导、定期培训、庭审观摩等方式,帮助社会调解组织加强调解力量、提高解纷水平。强化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发挥乡贤等社会力量优势,实现预警信息共享、矛盾协调化解,切实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