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海事法院:9天解封18万吨外轮 化解1800万美元纠纷
2024-05-16 10:10:56 | 来源:广西高院公众号 | 作者:陈建达
 

  “船东对中国海事法官在五一假期加班解除船舶扣押表示敬意,指示我代为转达谢意。”5月4日,北海海事法院解除了对18万吨(载重吨)巴拿马籍好望角型散货船“阿瑞斯”轮的扣押后,船方代理律师向案件主办法官陈福林发来短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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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泊在码头的“阿瑞斯”轮

  2023年1月20日,被申请人“阿瑞斯”轮船东以该轮为案外人与申请人英国某银行的1750万美元借款提供抵押贷款担保,并在马绍尔群岛海事部门完成登记。2024年2月22日,“阿瑞斯”轮的商业和技术管理人被英国财政部金融制裁实施办公室列为受制裁人员,并被冻结资产。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人宣布借款加速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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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法官与船代对接文书送达工作

  申请人为保障其债权,在得知“阿瑞斯”轮停泊于防城港15万吨级码头后,于4月26日向北海海事法院提出诉前海事保全申请,请求扣押该轮。考虑到该轮注册地在巴拿马,运营的是国际航线,申请人作为英国公司,跨国申请船舶扣押不易,一旦船舶驶离港口,将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风险和不便,北海海事法院即刻启动扣押程序,于7小时内一站式完成审查、受理、合议、出具民事裁定书及送达扣押船舶命令等全部程序,以最快速度顺利对该轮实施扣押。

  船舶扣押后,因占用防城港15万吨码头泊位,每天面临巨额的停泊费,4月29日,船东向法院申请将“阿瑞斯”轮移泊至锚地等待船舶解扣指令,该轮的船长、大副、轮机长甚至自愿向法院提供船员证和护照给法院扣留,直至货轮解扣。但英国某银行以该船东名下其他货轮之前存在不遵守其他国家法院的扣押船舶命令非法驶离的情形,明确予以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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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法官就船舶移泊问题向船方释法明理

  考虑到解除扣押的担保达1800万美元,筹措资金需要时间,如一直将“阿瑞斯”轮扣押于码头泊位,将会产生高额的停泊费用,并对码头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合议庭一方面积极与海事行政、边检等部门联系协调,争取相关部门加强对“阿瑞斯”轮的监管;另一方面向船方释明和强调了不遵守中国法律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并在得到申请人的理解的基础上,于4月30日准许了“阿瑞斯”轮移泊至锚地等待指令的申请。顺利避免了移泊风险,又合法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