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人民法院源头人民法庭获平乐县源头镇2024年第一季度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优秀单位。
源头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实现辖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23年,源头法庭结案率100%,调撤率52.82%,一审服判息诉100%。
主动服务,“小案”深办
源头法庭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的原则,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件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争执、涉农权益保护的“小”案件,主动到社区、村委、当事人家中调查,到田间地头深入了解事实真相,与当事人面对面地交流,梳理矛盾争议,靶向施策化解纠纷。同时建立案件回访制度,结案后对案件进行跟踪回访,及时了解判决执行情况,做好案后释法明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能动履职,“小案”优办
为让司法服务更加便民利民,源头法庭设立巡回法庭,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减轻群众诉讼负累,快速就地化解纠纷,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同时,将庭审现场转化为普法现场,邀请人大代表、基层群众旁听庭审,现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举办法治宣传讲座,并通过“以案释法”普及法律法规,实现“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联动发力,“小案”精办
源头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法庭+N”联调机制,做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前端化解。与辖区党政部门联调联处,实现诉调对接、多元共治、优势互补,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定期举办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法律素养和调解水平,推动使大量纠纷止于诉前。积极走访人大代表征求意见,探讨交流人民群众常见的矛盾纠纷和法律需求,准确把握社情民意,提升审判工作的针对性。
下一步,源头法庭将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以实际行动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担当,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发展大局,奋力谱写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