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受伤引纠纷 诉前调解化玉帛
2024-05-09 15:02:0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忠勇 孙伟鹏
5月8日,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天长法庭受理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经特邀调解员诉前20多天耐心调解,促成原、被告握手言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尹某是张某雇佣的劳务者。2022年2月25日,二人在为人拆除空调时,不慎从楼外掉落,造成原告一只脚骨折、被告两脚受伤。经住院手术治疗,原告共花费3.4万余元,该费用已通过诉讼解决。
原告为了拆除治伤固定的钢板,今年2月份二次住院手术,又产生医疗费用1.4万元。为此,原告再次向法院起诉,主张判令被告赔付。
天长法庭受理该案件后,认为此案事实清楚,标的不大,适宜诉前调解。诉前分流后,特邀调解员便在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面谈,但双方因第一次诉讼矛盾很大,互不想见面,只好首先通过“背靠背”方式进行工作。在工作中,调解员了解到,原告与被告已在一起干活3年多,有一定的情谊。在这次事故中,被告亦受伤不轻,为治疗花了很多钱,造成经济困难,对原告首次治疗费用已赔偿,二次治疗费实在难以承受。
针对这种实际情况,调解员通过耐心向原、被告释法明理,从诉讼成本、法理人情等方面分析利弊,引导双方互相作出让步。经过20多天耐心工作,在双方意愿基本趋于一致的基础上,组织原、被告面对面进行了调解,使双方终于放下成见,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500元,原、被告因事故发生的其他相关事宜不再追究,双方重新握手言和,达到了案结事了,保障了当事人权益。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