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路上的“拦路虎” 消除当事人“心梗阻”
2024-05-08 10:50: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蓝明艳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会产生一些摩擦。2024年5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近两年的恩怨成功化解,确保了相邻双方公用通道的顺畅通行,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原告汤某与被告黎某系邻居,又系堂兄弟关系。汤某家建在道路的尾端,通行需经过黎某家,仅此一条通行道路。2022年6月的一天,汤某的父亲过生日,出入的车辆经过黎某家时,被黎某家旁一株黄皮果树的树枝剐蹭到了,汤某一气之下遂将该树枝砍掉,为此双方产生争执,互不相让。

  争吵持续了一年多,黎某认为汤某咄咄逼人,心里气不过,2023年的一天,就在该株黄皮果树旁的道路上砌上了石墩,妨碍了汤某车辆的通行,导致双方矛盾升级。纠纷发生后,经村、镇两级有关部门以及派出所,多次沟通、调解,因分歧太大均未调解成功,遂汤某将黎某诉至法院。

  恭城法院受理此案后,为及时化解双方积怨已久的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深入了解案件情况。

  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承办法官本着化纠纷、促进邻里和谐的宗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去释法明理,并建议双方各让一步,以和为贵。

  通过法官数个来回的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并在村委、邻里的见证下,黎某当即拆除了石墩,恢复了通行道路畅通,汤某也为自己砍伐黎某黄皮果树的行为道歉。

  下一步,恭城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多元解纷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在“司法为民”上下功夫,在“为民办实事”上做文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