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柳江区:侵占土地“任性”不还 法院执行“地”归原主
2024-05-07 10:12:30
 

  中国法院网讯(韦香严 覃斌)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成功高效执行一起涉农土地纠纷案件,强制清除被侵占使用土地,顺利归还申请执行人,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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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叶源(化名)自1980到2020年间在涉案土地上种植桉树,期间无人对土地权属提出争议。2021年3月,刘柏(化名)突然提出自己拥有该地的使用权,并擅自挖掉叶源所种的桉树,种上甘蔗等作物。叶源发现后,与刘柏发生激烈争吵。经有关部门多次调解,双方之间的矛盾仍未得到解决,叶源便将刘柏诉至柳江法院。

  经法院审理查明,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叶源所有,刘柏无权继续占有或使用,判决刘柏停止侵占土地,限期自行清除地块上种植的作物(包含宿根部分),并将土地退回给叶源经营、管理。判决生效后,刘柏仍认为该土地属其所有,继续占有使用土地。叶源眼看归还期限已过,刘柏仍未归还土地,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高效化解叶源与刘柏之间的矛盾,维护邻里和睦关系,执行干警进行多方调查,了解情况。

  “我认为这块地是属于我的,为什么要我归还?”

  “土地权属证上写着我的名字,这土地怎么就是你的了?”

  执行现场,刘柏仍旧拒绝将其占用的土地归还叶源,两人互不相让,气氛一度紧张。执行法官一边安抚两人激动的情绪,一边对刘柏进行释法明理,阐述土地使用的有关法律规定以及违法的后果,解释政府部门颁发土地使用证的意义,告知其必须取得有效合法的土地权证才可使用土地。当天,经过执行法官的劝说,刘柏立即清除了涉案土地上的作物,并将土地归还叶源。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下一步,柳江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妥善处理涉农土地纠纷,切实维护民生权益。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