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法官 顾梅红
“太感谢您了,这笔跨越八年的糊涂账终于理清了!”3月21日下午,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内,上诉人洪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抬头朝我露出了笑容,“您为了我们的事从上午9点忙到现在,水都没顾得上喝一口,我们实在是过意不去,太感谢您了!”如此和谐的场面来之不易。
2016年4月起,洪某及其持股的某公司因经营所需多次向金某借款。后金某将其中两笔债权转让给甲公司,甲公司追讨未果,将洪某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洪某偿还借款52万余元,洪某不服,上诉到南通中院。
二审立案后,洪某向法院邮寄了四份申请书,包括申请追加共同诉讼人、申请调查令、申请证人到庭、申请法院调查。第一次听证时,洪某再次提交三份申请,申请纪检部门监督、申请合议庭回避、申请提级管辖。第二次听证后,洪某第三次提交申请,要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其间,洪某还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三次提交的八份申请,背后是洪某激烈的情绪。对此,我始终保持着耐心,认真倾听他们提出的每一个意见。第一次听证时,我仔细询问洪某申请合议庭回避的原因。原来,洪某认为此前由二审合议庭成员承办的另一起案件中,自己败诉的原因是该法官未依法为其调取证据,这让他一直耿耿于怀。
为了打消洪某的顾虑,我查阅了洪某涉诉的大量卷宗,将相关证据调出并向洪某一一释明。洪某亲眼看过之后终于放下戒心,同意配合本案的审理。
第二次听证时,我又从法理、情理入手,多次与洪某谈话,逐渐解开了洪某心里的疙瘩。洪某一方不再要求提级管辖,也不再纠缠程序问题,而是将精力投入实体审理之中。
经过多轮举证质证,争议焦点集中到了双方往来账目的确定上,案件审理取得实质性进展。
经过前期的大量工作,我了解到洪某与金某原是好友,金某出借资金也是为了帮助洪某经营公司,因时间久远账目不清才引发矛盾,反目成仇。我说服双方放下芥蒂,根据对账结果依法确定债权债务。
为了查清八年的账目,我通知双方经办人到庭,逐笔核对2014年4月以来的往来款项。遇到有争议的,查阅资料校对;要抵扣利息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重新计算。一项项查,一笔笔算,经过将近五个小时的工作,账目终于理清,最终发现双方往来基本持平。看到清清楚楚的账目,洪某和金某都无话可说,一致同意债权债务已结清。
其间,对于一笔一审法院未支持、洪某又提起不当得利诉讼的款项,双方也通过对账达成了一致意见,洪某向一审法院撤回起诉,两起诉讼一并化解。
看到双方当事人眼里都充满了笑意,我愈加深切地感受到,裁判是否公正,感受的主体是人民群众,而不是裁判者,只有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用心倾听当事人诉求,把服判息诉工作做到极致,才能有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顾梅红/口述 刘 琰 古 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