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已经十一点了,原被告都还未到庭。” 3月29日,准备去开庭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人民法院法官祁海滔接到书记员的电话,祁海滔意识到,一段岌岌可危的感情还有补救的余地。
2002年,原告刘丽(化名)与被告王强(化名)相识相恋,2003年二人领证结婚,2004年到新源县经商。2020年,家庭经济压力导致夫妻矛盾激增,王强因逃避心理,长期在门店居住,双方开始冷战。截至开庭时,双方已有一年多未联系。
2024年3月1日,刘丽将王强诉至新源县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共同财产,各自承担债务。3月19日,法院开庭时王强却未到庭,刘丽向祁海滔诉说着自己的委屈。祁海滔从刘丽的话语中感受到双方感情还未破裂,发生矛盾的根本原因是阶段性的经济困难,如今情况也在慢慢好转,但双方却一直没有解开心结,才闹到起诉离婚。介于刘丽未准备共同财产和债务等相关证据,祁海滔决定先休庭处理,并通知原告于3月29日复庭。
休庭后,祁海滔电话联系王强,王强明确表示对刘丽仍有感情,不愿意离婚,之前觉得自己没有赚到钱,愧对妻子和孩子。祁海滔劝导说道:“对妻子和孩子表达爱意的方式不止有金钱,可以在生活上付出多一点,作为男人要有担当,这个冷战格局只能有你来打破。”祁海滔一番真诚的劝解,让王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决定当天就回家与妻子沟通。
3月29日,原告刘丽和被告王强均未到庭,祁海滔随即又再次做夫妻双方的思想工作。祁海滔认为,刘丽和王强离婚意愿并不强烈,夫妻双方感情尚未破裂,便依法驳回刘丽的离婚诉讼请求,并警醒双方婚姻中要互相包容体谅,共同承担抚养子女、料理家务这些琐事,赚钱养家并不能成为逃避家庭的理由。
4月17日,判决生效后,祁海滔开展电话回访,二人表示已冰释前嫌、重归于好,一家人也重新生活在了一起。
法官祁海滔认为,法官不仅是要断案,更要融情于法,搭起夫妻之间沟通的桥梁,解开彼此的心结,帮助一个个小家庭拨开“云雾”,用情用爱守护和谐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