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林对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
王兴林接待当事人。
王兴林在公众开放日带领群众参观法院。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的一间调解室里却灯火通明。
“妈,是我不对,您就踏实在我这住下,我一定好好伺候您!”
“妈,您吃了那么多苦,为我们哥俩操碎了心,我还总惹您生气!以后我一定按时把钱给您送去,好好给您养老!”
两名中年男子哽咽着,向母亲忏悔。旁边的老母亲泣不成声。
看着这一家人,坐在一旁早已是口干舌燥的年轻法官笑了。
这个白白净净、温文尔雅的年轻法官,就是如今的青县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兴林。从一名书记员,到刑庭、基层法庭、民庭、执行局、办公室,再到审管办的每一步,王兴林都走得扎实有力。
要案结 更要事了
2016年初春的一个下午,一位年迈的母亲呆坐在原告席上,花白的头发,沧桑的脸庞,木讷的眼神中泛着泪花。
两个中年男人并排坐在被告席上,互不理睬。
“妈,您的赡养费我可是年年给,月月300元从不落下,您告我干嘛,这要是把我弄成‘老赖’,您老脸上能有光?”老人的大儿子既委屈又不解。
“大哥,这就是你不对了,咱妈在我家住这么久,也该轮到你了,想当年你娶媳妇,彩礼可是咱妈花的钱,从法律上说,这钱也有我一份。我结婚时咱妈可没给过我!”小儿子同样表达着不满。
“弟啊,说这话就没良心了!侄女上学的学区房,难道不是咱妈给你垫的钱嘛……”
兄弟俩火药味十足。
老人看着眼前的两人,叹了口气,默默低下头,擦起了眼泪。年迈的老人是两个男人的母亲,因为赡养纠纷将两人诉至法院。
“安静!”王兴林制止了兄弟两人的争吵,开始给两人做调解工作,“你们父亲走得早,老太太一个人把你们带大容易吗?她一辈子的积蓄都用在你们身上了,作为儿子,忍心看自己亲妈这么伤心吗?”
刚开始,两人都有抵触情绪。
“法官,妈又不是我一个人的,这么多年她一直这么向着老二,当然该老二多管管。”大儿子不服。老人的二儿子也针锋相对:“我是那不孝顺的人吗,我家条件不好,我又忙。妈跟我住了这么多年,作为长子,让你接妈去照顾照顾不应该吗?”
王兴林把兄弟俩带到调解室,一番劝解,发现两人不愿照顾老人的根源是都觉得母亲偏心,认为自己吃亏了。于是,王兴林决定休庭做双方工作,从面对面到背对背地和兄弟俩讲老人养育儿子的不易,讲相关的法律规定,讲二十四孝的故事。他让两人把心中的委屈都倾诉出来,引导老人把自己的做法和考虑跟两个儿子解释清楚。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一家人把话说透了,误会一一解开了,心结也打开了。
“妈,是我不对,我误会您了,您是最疼我们的。”大儿子声音哽咽了。“妈,您是把心都掏给我们了,我们还不知足,是儿子不懂事!”小儿子擦了擦眼角的泪,拉着母亲的手说。不知不觉,夜幕降临,笼罩在一家人之间的阴霾也随着轻柔的晚风被吹散了。
最终一家人达成和解,老人继续住在小儿子家,大儿子也愿意承担更多的赡养义务,并表示以后一定多去看望母亲,多和弟弟沟通。
看着两兄弟一左一右搀扶着母亲离开的背影。王兴林紧锁的眉头打开了。
“对法官来说,下判决容易,只要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就可以结案,但当事人的心结没有解决的话,会伴随他们一生,影响他们一生。我办理的每一件小案,都可能是别人的人生。一定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每一件案子,不仅要案结,还要事了,要真正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王兴林说。
“我不执行!就是拿钱,也是保险公司拿!”张某情绪激动。
2023年,张某和其所投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因为一起交通事故纠纷,被一名高三学生汪某起诉到法院。除了赔偿事故造成的医药费等损失,汪某还要求赔偿补课费。
经过斟酌,王兴林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汪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1万余元,张某赔偿汪某因交通事故耽误课程而支出的补课费3000元。
张某收到判决后,承认撞伤汪某自己负全责,也认同汪某确实支出了补课费用,但却认为该费用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不该判决其赔偿补课费,因此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并表示准备向二审法院上诉。
王兴林一次次来到张某家中,释法明理。“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补课费是因为汪某受伤耽误课程的必要支出,和车祸有直接因果关系……”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最终,张某消除了误解,表示服判息诉。
王兴林对案件从来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之,他常在判决后耐心向当事人解释裁判依据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时地答疑解惑,让双方当事人明晰彼此的权利和义务。
“司法工作就是做人的工作,只要较真、执着,就能最大限度地为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王兴林说。
做调解 以情动人
无论是判后答疑,还是庭后调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每一步都不简单,需要法官用心释法明理,用情化解纠纷,对此王兴林一以贯之。
“这个负心汉,我决饶不了他!我不光求你们把他列为失信人,还要拘留他!”愤怒使李某的脸庞都变了形。
李某夫妇从外地来青县谋生,相恋结婚,后打拼出了一份家业。不料李某的丈夫王某却出了轨,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并依法分割财产,婚生子由李某抚养,王某给付抚养费。离婚后,王某却拒不给付抚养费,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8月,王兴林接待了李某。提起前夫,李某气不打一处来。
而王某也是怒气冲冲:“一日夫妻百日恩,哪有这样的娘们儿,非要把自己的爷们儿送进大牢?她爱怎样就怎样,我就是不给钱,你们看着办吧!”
王兴林对李某言明利害。哪知道,盛怒之下的李某已经丧失理智,油盐不进,执意要求法院对这个“负心汉”采取最严厉的执行强制措施,扬言不这样执行,就要告法官。
王兴林不急不恼,他没有一味地迎合申请执行人,贸然采取措施。王兴林多次奔走在两名当事人家中,将心比心,引导两人回忆一路创业的不易,回忆曾经的相互扶持、不离不弃,回忆孩子的天真可爱和一家人曾经的幸福时光……和风细雨、一丝一缕地化解两人心头的怨气。
那天,王某给孩子买了一件新衣服,托王兴林给儿子带去。王兴林听到王某小声说:“我就为了气气她……”感觉到男人对孩子的爱,王兴林便趁热打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做王某工作,让王某放下执念。
最终,在王兴林的感化下,王某自愿足额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李某收到执行款,连连称谢:“王法官,您是真为我们孩子好,您不厌其烦地帮我解开心结,帮孩子要抚养费。我们的事,让您操心了,太谢谢您了。”
王兴林有颗温暖且敏感的心。他常说,对于一名法官来说,应当以严苛的心办案,以悲悯的心对人,要找到法理与情理的平衡,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你要是管好孩子,孩子会一个人跑来找我吗?她那么小,要是丢了怎么办?你赶快让孩子跟着我!”
“你的抚养费还没有给我呢,我天天得忙着挣钱,又不是不管她?”
“你这当爸的未尽到责任,我就不给钱!”
这是去年王兴林审理的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
离婚后的夫妻反目成仇,唇枪舌剑,互不相让。
为了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王兴林一而再,再而三地调解,一点一点地化解两个人的心结。他苦口婆心,把相关的法律知识掰开了揉碎了讲给两人听,让两人了解孩子成长的敏感期,需要父母更多的关爱和陪伴……
一遍,两遍,不知经过多少回合,两个人的态度终于有了转变,女方愿意足额给付拖欠的抚养费,男方最终也同意女儿随前妻生活。
事后,女方聘请的律师专门给王兴林发来短信:“谢谢,你真是太有耐心了,处处为当事人和孩子考虑,为青县法院的好法官点赞!”
斗“老赖” 智勇双全
2019年3月,青县法院执行局。
“王法官,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您,是您的坚持和努力,让我拿回了救命的钱!”肖某颤抖着声音将一面写有“执法如山,秉公办事”的锦旗恭敬地递到了王兴林手中,泪水滑落到脸颊上。
肖某做了十多年的电线电缆销售生意,由于诚信实在,生意越做越红火,给儿子盖了房子、娶了媳妇。然而一次体检中,肖某查出了癌症。身体的病痛使肖某不能全力投入工作,他的生意也每况愈下,一笔近23万元的货款迟迟无法要回,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长期治疗加生意萧条,肖某连医药费也快凑不齐了。
“王法官,这是我的救命钱啊,钱要不回来,我死不瞑目!”执行局办公室里,肖某紧攥拳头情绪激动。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来,被执行人林某下落不明,网络查控无财产,肖某也无法提供出财产线索,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王兴林没有放弃,他在走访过程中得知了林某父母的住所,遂转变了工作思路,来到林某父母的家里。
“他欠人钱,你们找他去,找我干嘛,我们也不知道他在哪!”林某的父母对法院干警十分抵触。
“大叔,您身体怎么样呀?儿子不在家,你们二老有没有什么缺的……”王兴林不慌不忙地把带来的水果放下,和老人聊起了家常,“大叔,申请人已经癌症晚期了,急等着钱看病,您二老都是明事理的人,不能眼睁睁看着林某犯糊涂呀!要是别人因为这笔钱看不了病走了,你们心里能过得去吗?”
刚开始,两位老人对抗情绪严重,王兴林并没灰心,他一次又一次来和老人聊,一段时间的接触之后,老人被这个耐心、讲话在理的小伙子打动了,当着王兴林的面拨通了儿子的电话:“咱老林家不能干昧良心的事,明天你就给我回来,别躲了!”
一天后,林某来到法院,主动与肖某进行协商。在王兴林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肖某同意林某分期履行,且当天就拿到了第一笔执行款。
不论大案小案,每一件都关乎群众利益,王兴林总是认真对待每一件“小案”,竭尽全力帮当事人实现判决书确定的权益。
面对找上门的法院干警,老人一头雾水:“我又没犯法,你们找我干嘛?”
王兴林微笑着说:“大伯,您别误会,我们是找许某的。”
“那你们去他家呀!”
“大伯,我们听说您是他的干爹,又是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辈,想请您帮我们一下……”王兴林心平气和地解释。2019年,许某雇用姚某等四人做工,却未向他们支付相应的报酬。尽管姚某等人再三追讨,许某总是说“等等”。这一等就是几年,到最后,案子虽然判了,许某却脚底板抹油溜了。
在一次聊天中,王兴林得知,被执行人许某在村里有一个“干老”(干爹),且是村里“说话很有分量”的人,便找到许某的“干老”家。
果然,“干老”一出马,被执行人现身了。一起多年讨要工钱未果的劳务纠纷案圆满解决。
“要不是你们坚持不懈地执行,这几百万元真的要打水漂了。”2019年7月的一天,在青县法院执行局,当两名申请执行人得知950万元执行款已经到账时,激动地握住了王兴林的手。
这是时任执行局副局长的王兴林办理的一个案件。
2017年,霍某与陈某、刘某合伙借用某建筑公司的资质,承包了河南滑县某地产工程。之后,陈某、刘某入伙了该地产项目。2018年,眼看工程没有起色、收益无望,陈某、刘某与霍某达成退伙协议,约定霍某支付陈某、刘某990万元退伙款,并约定了违约金。退伙协议签订后,霍某只给了陈某退伙款156万元,给了刘某退伙款45万元。2018年10月,陈某、刘某将霍某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霍某给付陈某、刘某789万元退伙费及违约金。
案件判决后,霍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陈某、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王兴林多次找到被执行人霍某,要求其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霍某一直以种种理由百般搪塞。查遍霍某名下所有银行账户、房产、土地、车辆、企业和收益型保险等信息,未找到一丝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王兴林开始了“头脑风暴”,霍某是涉案地产项目的实际施工人,他所承包的工程中有没有可以执行的债权呢?
终于,一番调查后他发现,滑县某地产公司尚欠霍某工程款,便向该地产公司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哪知道,该地产公司竟以各种理由不肯配合,还把拖欠霍某的工程款直接打给了建筑公司。
几经调查,王兴林惊喜地发现,该地产公司与霍某借用资质的建筑公司人员、住所地混同,是典型的关联公司,便果断责令该地产公司追回擅自支付给建筑公司的款项。在王兴林锲而不舍地追讨以及一系列高压威慑措施下,该地产公司将950万元工程款如数打进了法院账户,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