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和人工智能的快速兴起,加强人工智能与司法审判的深度融合已成为现实所需、大势所趋。近年来,苏州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持续深化数字技术与法院工作融合,推动司法工作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深化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司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治理等工作的深度融合,为司法工作提供全方位智能辅助支持。大力推广应用“未来法官助手”系统,持续优化系统功能,进一步推进疑难复杂案件辅助阅卷、文书阅核、审判辅助事务管理等多场景应用。同时,强化对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及时识别算法漏洞、规避风险,保证人工智能辅助裁判结果的可控性与可信性。
加快培养数字法院人才队伍。持续强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沟通协作,健全科技人才和法律人才融合培养机制,探索联合培养、合作共建、交流挂职、特殊人才引进等多种模式,培养一批精通法律和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夯实数字法院建设人才基础。坚持建设与应用并重,通过培训考核、技能竞赛等多种手段,引导和促使办案人员熟练掌握信息化系统操作,习惯并善于运用人工智能司法应用为办案减负增效。
依法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建好建强苏州互联网法庭及数据安全合规工作站,立足司法职能促进数据资源生产流通、开发利用、开放共享和产权保护,依法服务建设数字化发展标杆城市,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借助专家智库“外脑”,加强对涉人工智能法律责任、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等前沿问题的研究,妥善审理相关案件,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未来法官助手”的研发应用,是苏州市两级法院主动顺应数字时代发展趋势,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创新之举。站在新起点上,苏州市两级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高标准推进数字法院提升工程,积极融入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努力打造司法人工智能应用的“苏州样本”,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法院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蔡绍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