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溪:执行加速度 5天结案获点赞
2024-04-22 09:29:37
中国法院网讯(邓德荣 张芊芊)近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拍卖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5天,有效维护了拍卖市场的经济稳定,高效执行更是获得了申请人的肯定及点赞。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明溪县某局于2013年8月29日委托被执行人李某(挂靠福建省某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明溪县四元堂地块,当时双方口头约定,拍卖佣金扣除执行人缴纳的税费和成本费用后,剩余款项全部归申请执行人所有。拍卖程序完成后,中标人将拍卖佣金360万元转入被执行人指定账户。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计算,拍卖佣金360万元扣除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收和成本费用60万元后,被执行人应返还300万元给申请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交付完190万元后,尚欠110万元未给付。被执行人李某于2015年5月向申请执行人承诺会在2年内逐渐将款项还清,但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李某仍未偿还欠款,原告遂诉至明溪法院。
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后,仍有37.5万元未支付给申请人,申请执行人明溪县某局于2024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并通过司法查控系统查明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在三明市某建筑公司有未结清工程款,执行法官掌握线索后便立即前往该公司,同时依法冻结被执行人李某未领取的工程款。李某知情后,赶到法院向执行法官表示该工程款涉及多方利益,能否先行解除冻结再和申请执行人协商。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向被执行人李某释法析理,阐明执行异议的相关程序,被执行人李某权衡利弊后,次日便将37.5万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该起拍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