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情理法交融中找出矛盾的“最优解”
2024-04-19 15:09: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吕四人民法庭庭长 魏清见

  “你们的幸福生活是我最大的追求,有问题可以随时找我。”近日,我在“网格法治驿站”开庭时,又见到了李阿婆和张阿伯,他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称孩子们现在对他们很好,感谢我帮他们解决了困扰多时的烦心事。看到此情此景我感到很欣慰,由衷地说出上面的话。

  2022年2月,启东法院吕四法庭和全国法治人物倪伯苍携手共建的“网格法治驿站”正式挂牌成立,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微法庭”。在这里,乡亲们都亲切地喊我“老魏”,调解员倪伯苍被称为“倪老”。

  两个月前,我来到驿站审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结束后,人群中有两位老人并没有离开的意思,而是看着我欲言又止,我便主动上前询问。

  “老魏,你一定要为我主持公道啊,不然我和老伴就活不下去了。”愁眉苦脸的阿婆泪眼婆娑,紧紧攥着我的手说道。

  原来,两位老人是再婚重组的家庭,儿女们都只愿意照顾各自的亲生父母,争执不下,便都对两位老人不管不顾。听闻有法官来驿站开庭,两位老人一大早就从隔壁村赶过来想要寻求帮助。我了解情况后,深感痛心,决定找其儿女做一做调解工作。

  第二天,我便前往两位老人所在村的村委会,让村里的网格员组织两位老人的子女前来调解,但事情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顺利。

  “我母亲都和别人结婚了,现在她老了还想我们养她,做梦吧,除非他们两个分开!”李阿婆的小儿子厉声说道。张阿伯的女儿也不甘示弱:“我一年打工又挣不了几个钱,哪有能力管两个老人!”

  双方没说几句便像要打起来,我赶紧把人都拉开。但两位老人已共同生活了二十余年,感情深厚,让二人分开居住既有悖情理也不现实,该如何打破调解的僵局?

  考虑到两位老人均已到八十岁高龄,结合案件的性质,我决定发挥村干部和网格员的地缘优势,在驿站共同召开议事会。

  网格员告诉我,前段时间村里也出面进行过协调,他们的子女曾提出过把老人分别接走赡养的方案,但两位老人不愿意分开,希望能通过法律找到解决方案。

  “《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违背老年人的意愿,将老年人与其配偶分开赡养。我们做调解工作时可以尽量引导做子女的更关注老年人的精神世界。”我从专业方面进行了指导,倪老也翻看着自己的“民情日记本”,跟大家讲述以往村里调解成功的赡养案例。在了解案情、抓住矛盾症结后,我们共同商讨出一个解决方案,即老人的六个子女可以分别支付赡养费给其生父母,共同雇请保姆照顾两位老人的生活起居。

  在接下来的几天,我多次对老人的儿女们进行走访、电话劝说,逐渐解开这一家人的思想疙瘩,让他们一改前期坚决的态度,同意再次前往驿站参加调解。

  这一次,倪老从情理方面做起了工作:“你们做子女的,都希望老人过得舒心,老人需要陪伴,但你们又不能总是陪在老人身边,这时候就需要知冷知热的贴心人,你们看,对方老人就刚好合适。”我则从法律角度出发耐心劝解:“孝敬父母是法律义务,不是只给赡养费用就够了,还要给予老人精神上的关怀,难得你们的父母感情这么好,做子女的应该感到欣慰,怎么能因为赡养费用就想着拆散他们呢?”

  听了我和倪老的话,老人的六个子女脸上露出一丝羞愧,最终都同意了我们提出的解决方案,两位老人也终于不用在老伴和孩子中间左右为难了。

  “网格法治驿站”扎根田野,屹立乡间,通过这起纠纷,我更能感受到老百姓对于身边“法庭”的期许,只有坚持用心用情用力,才能在情理法交融中,为乡亲们找出矛盾纠纷的“最优解”。

  (魏清见/口述 顾建兵 胡丹/整理)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