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回顾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在进行社会革命的同时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最显著的标志,也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关键所在。”我们要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作为锤炼党性、推进工作的必修课,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作为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围绕“忠诚、为民、公正、高效、便捷、文明、透明、规范、廉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反腐,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奋力开创从严治院新局面。
一、培育忠诚之心
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集中反映了法院的政治属性。要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升“政治三力”。加强对干警的理想信念、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大家看淡权力、看重责任,看淡个人利益、看重集体利益,多思考干事创业、少讲大话空话套话,多读书,少应酬。对党忠诚必须始于足下,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上。要坚决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防止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做到法理情相容,把政治要求、法的精神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项工作中,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寻求案件工作处理的最佳方案和效果,以司法之力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完善贯彻落实机制,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的监督,从一项项具体工作中,看重要政策、重要要求、重点任务、重点举措落实得怎么样。继续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以建设“四强”支部为目标,深入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以优秀共产党员、模范示范岗评选为抓手,持续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分析研判,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确保旗帜鲜明、要求明确,标准统一、步调一致,宣传有力、引导正确。
二、厚植为民之情
以人民为中心,集中反映了法院的本质属性。法律是为了解决社会矛盾的,老百姓到法院不是空走程序的,而是要解决问题的。要学会换位思考,感同身受体察百姓的疾苦,做到平等对待,不论案件标的大小,不论案情繁简,都要以真诚的态度尊重当事人,都要本着良知和正义来适用法律。要坚持群众路线,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调查研究、信访接待、带案下访、包案处理、结对帮扶等制度,完善巡回审判点建设。在实现程序正义的同时,要优化诉讼服务,不断完善利民便民举措,认真开展清风窗口创建活动,努力使办事不难成为常态,树立起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语言要“入乡随俗”,把法律语言转换为符合法律精神的群众语言,使群众听得清、听得懂、听得明。要结合本职工作,深入查找在“办事难”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人难找、话难听、事难办问题,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认同。
三、树立公正之风
这是各项职权行使的客观要求,不仅仅指裁判执行案件。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要把公正作为不懈追求,坚持原则规定,坚持应有的正义和良知,一碗水端平,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扰,不为金钱所惑,努力使各项工作符合程序要求,符合政策要求,符合干警朴素的正义观。要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着力降低上诉率、一审改判率、一审发回率,实现案结事了、促进政通人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持续完善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审判执行工作制度,加快优化工作流程。优化完善内部制约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审判管理等部门、上级法院的制约监督作用,实现从微观审批、结果干预向宏观监管、流程控制转变,把瑕疵错误消除在流程中。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完善物资采购、招投标、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要科学修订考核相关制度,科学评价工作,促进干警更好担当作为,公正行权。
四、追求高效之行
这是法院工作的内在要求,不仅能保障和促进公正,而且具有节约资源、实现工作经济的独立价值,要求每一个干警争分夺秒、只争朝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低效率的审判,会增加人民群众的诉累,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也会损害人民法院的形象。要加强督办,深入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尽早实现动态清零。要建立健全防控、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长效机制,防止出现“边清边积”的问题,有效巩固清积成果,以当事人最小的时间、资金成本解决矛盾纠纷,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行政工作也要只争朝夕,不等不靠,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五、完善便捷之措
就是要尽量方便办事,要求各部门服务保障升级,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消除开展工作方面存在的障碍,努力创新推出满足差异化个性需求的工作举措。树立正确政绩观,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强化系统思维和科学谋划,多做实事好事,坚决杜绝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提高通报频次,自觉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监督范围,作为重点督办事项,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便捷的服务。
六、大兴文明之举
这是法院人的基本素质。要求在开展工作中行为规范、语言得体、态度友善,着装、开庭、接待等各方面都要展现优良的工作作风和素质。要从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入手,集中开展专项活动,重点对“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松”等不良问题进行排查,严肃追责,推动便捷服务环境的建设。完善投诉处理反馈评价机制,推动“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蔚然成风,提升市场信心、行业信心、社会信心。
七、坚持透明之治
这是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方式,要畅通意见表达渠道,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和干警对公开的关注和期待,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们心田。要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事务公开,定期召开干警对话会,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八、形成严谨之习
“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官是法律的适用者,裁判直接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保障、家庭幸福、企业安危,一定要慎之又慎。作为法院干警,严谨比聪明重要,细致比手高重要。要一丝不苟、扎扎实实,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从平凡琐事抓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认真负责地完成好裁判文书起草、接待当事人、文稿报送等每一项工作。
九、树牢守规之意
要按照程序按照规矩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很多问题的发生,甚至演变成违纪违法案件,大多因为制度没有严格落实,存在“局部空转”。要通过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干警的党章意识、党员意识、党规党纪意识,增强党性观念,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水平。盯住财务管理、集中采购、选人用人、执法办案等重点环节,坚持风腐同查,坚决防止“由风及腐”“风腐一体”。对媒体和网络反映的法院干警作风问题,要及时核查、及时回应。机关纪委、督察室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责任,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作风纪律检查等工作,着力防范廉政风险。
十、培树廉洁之勇
廉洁就是清正廉洁、无私奉献,集中反映了各项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干警的基本操守。司法中面临着来自权力、金钱、物质等多方面诱惑和针对人身的、精神的、家庭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勇气和智慧同等重要。要更加重视源头预防和治理。利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知识答题、实地教学等形式,广泛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拓展延伸活动平台,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辐射面,让更多的党员接受教育,进一步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鲜活的案例对法院干警的触动直接而深刻。要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注重挖掘“身边人”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生活会或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同岗位、同职务违纪者“第一次”是如何破戒的,又是如何越陷越深。同时,让法院干警结合案例对照自查、举一反三,让警示案例真正入脑入心,发挥点醒“梦中人”,产生“当头棒喝”的震慑效果。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工作要求和基本知识,不断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启动新一轮廉政风险点核查排查工作,区分业务风险与廉政风险,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廉政文化建设是拒腐防变的基础工程。要加强司法良知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廉政文化制度建设,引导干警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构建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生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二种形态上下功夫,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科学运用三、四种形态,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对发现的问题该批评的批评,该通报的通报,该在一定范围内作检讨的要作检讨,真正实现警醒、警示的良好效果。对违规违纪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严查重处,形成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态势。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广大干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清则心境高雅,清则正气充盈,清则百毒不侵,清则万众归心。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勇于自我革命,不断推动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大连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国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