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司法服务“两牛”产业 助力乡村发展振兴
2024-04-15 09:57: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鹏 盛晴
 

科右前旗法院干警在牧点进行诉前保全。张卓怡 摄

科右中旗法院杜尔基法庭庭长霍斯日古楞(中)在开展调解工作。哈斯其木格 摄

  兴安盟地处内蒙古东北部“黄金养牛带”,是我国重要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牧业年度牲畜存栏1000余万头,其中牛的数量达到114万头,占内蒙古牛存栏量约九分之一。“两牛”(即肉牛和奶牛)产业为当地经济发展、农牧民增收提供了强有力支撑。一直以来,兴安盟两级法院着眼地区实际,立足审判执行主业,不断延伸司法职能,为助力乡村振兴下大力气、做足“牛”功夫。

  ■快立快审,高效保障牧民合法权益

  “我的牛意外淹死,保险是不是应该赔?”养牛多年的郭某,在某牧场组织下,和同村两户人家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奶牛养殖保险。每头奶牛保额为1万元,每头奶牛保险费为100元,郭某共为28头牛投保,交付了2800元保险费。

  投保成功后的某天,郭某发现院内的牛少了一头,连忙外出寻找,最后在村西头水坑处发现了意外溺亡的牛。郭某立即打电话告知某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让郭某将现场情况拍照并发给他们,但未派人到现场。几天后,由于牛的尸体已经腐烂,郭某只能先将其埋葬,并要求某保险公司赔偿,但某保险公司却以溺水死亡的牛不在保险范围内为由拒绝赔偿。因此,郭某一纸诉状将某保险公司起诉至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科右中旗法院立案后,快立快审,迅速查明事实并作出判决: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被告某保险公司无法证明向原告郭某明确告知了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按照法律规定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某保险公司需赔付郭某1万元。

  判决后不久,郭某收到了保险公司给付的款项。“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郭某继续安心投入到了农活中。

  ■及时保全,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2024年1月初,原告内蒙古某银行为避免被告张某转移、处分财产,向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阿力得尔人民法庭提交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由于被告张某未如期偿还160万元银行贷款,申请保全被告张某名下的207头母牛。

  根据原告提供的信息,涉案207头母牛已被运至吉林省洮南市。考虑到涉案财产为活牛,且保全过程中存在辨认难,无法固定,易发生调换、转移、死亡灭失、变卖等可能性,法官第一时间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在申请人提供担保后,法官制订保全措施预案,法官第一时间驱车赶赴标的物所在地,在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全程见证下,对被申请人养殖的母牛进行清点。清点完毕后,干警当即将207头母牛送至申请人提供的寄养地点,请专业兽医确认母牛品种、年岁等基本状态,并对已孕、未孕的母牛分别进行登记、标记、分类统计。申请人对现场清点标的物的品种及数量等情况均表示认可。至此,持续30个小时的保全工作终于结束,法院成功对207头牛进行了“动态查封”。

  剥离被告代养的62头母牛后,原、被告双方就剩余145头母牛进行分别询价。然而此时,一头已孕母牛难产,母牛、牛犊均死亡,银行还一直在垫付持续产生的饲养费用,母牛情况的不稳定性让原、被告都陷入焦虑中。

  考虑到被告的履行能力,为保障债权的有效实现,法官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分析利弊,详细说明长期诉讼将面临的风险和困难。在法官耐心疏导下,被保全活牛得到及时变卖处置,被告人现场偿还51.5万元银行债款,双方签署调解书,其余债款将分期给付。

  该案的高效办理是当地法院“动态查封+审执一体+督促履行”的生动实践。兴安盟两级法院积极践行“立审执”一体化工作理念,在立案阶段全面推行执行风险告知。2024年第一季度,共办理173件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受理的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2.37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74.33%,相较2023年同期提高6.38个百分点,切实让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兑现。

  ■走出法院,深入一线化解矛盾纠纷

  科尔沁右翼中旗是全国肉牛输出大县,科右中旗法院根据区位优势,走进乡村牧区,将司法服务送到人民群众身边。

  2023年,首届中国(2023·内蒙古)牛交易大会在科右中旗举办。欣欣向荣的交易现场上,科右中旗法院干警的身影也穿梭其中,时而为前来参会的群众发放法律资料,时而针对商品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为群众答疑解惑,并结合真实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结束后,法官对群众集中反映的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整理归纳,后续常态化深入现代农牧业产业园、乡镇企业、农牧民家中开展上门普法活动。2024年以来,兴安盟两级法院就农牧业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14次,覆盖群众1.6万人。

  杜尔基镇是科右中旗的农畜产业强镇,科右中旗法院主动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在杜尔基人民法庭挂牌成立“农产品买卖法律咨询服务处”。服务处常态化接受法律咨询,针对农产品买卖相关案件建立“未诉先办”工作机制,人民法庭庭长与乡镇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协作配合,就民事矛盾纠纷在诉前研判化解。2024年以来,已帮助当地农牧民调处化解54件农产品买卖矛盾纠纷,解锁了为当地群众进行矛盾源头化解的新途径。

  2024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强调要加强“三农”领域审判执行工作,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治理,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据了解,兴安盟两级法院将依托司法建议助力“两牛”产业发展,以数字法院建设成果为农牧民提供司法便利,走出一条因地制宜、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司法服务保障之路,为把内蒙古建设成为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