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下村人民法庭庭长 刘宇星
“刘法官,我现在就将钱转给我外婆,更好地保障我外婆今后的生活!”近日,小李签完调解协议后,就按调解协议约定的,将6万元钱款转入了指定账户。
我称小李的外婆为胡老太。看到胡老太的诉求解决了,生活有了保障,我心里的石头终于放下了。
小李的母亲从小被胡老太收养并抚养成人。不久前,小李母亲因车祸去世,小李一家因此而获得了一笔赔偿款。如今85岁、住在养老院的胡老太认为,没有收入来源的她作为小李母亲的近亲属,也应分得一份赔偿款,作为今后生活的保障,为此,胡老太向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起诉了小李一家。
收到案件后,我想用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当事人的心结,从而解开“法结”。
思路确定后,我电话联系了小李了解情况,电话那头小李满腹委屈:“刘法官,不是我们不想赡养外婆,我们之前给过外婆3万多元,那钱还没用完呢,我们担心把这钱给了外婆后,被其他人挪用了,到时候还得问我们要,我们也想外婆有一个安详的晚年……”
据小李介绍,胡老太还有一个养子,即小李的舅舅简某。简某一直在外地工作,小李母亲去世后,简某担心小李一家不再对胡老太尽赡养义务,所以才要胡老太将小李一家告上法庭,争取这笔赔偿款。
随后,我拨通了简某电话,电话那边也传来激动的声音:“我姐姐生前就不怎么照看我母亲,如今她去世了,我更担心我母亲的生活了,我自身条件也不好,光靠我一个人难以赡养,老人之前的钱都在我这,没用掉,我是担心老人以后的生活呀!”
事情已弄清楚,大家对赔偿款划分的份额没有争议,对胡老太应得的赔偿款金额没有异议,且都希望这笔钱能更好地保障胡老太今后的生活。
尽管如此,但分歧依然严重,小李一家因担心简某挪用胡老太的钱而不愿支付,简某则担心小李一家今后对胡老太不尽赡养义务,双方互不信任。
找到一个能让大家都放心的人来管理这笔赔偿款,成了化解该案分歧的关键。
我联系了胡老太所在的乡镇、村委、养老院,都没有找到管理赔偿款的合适人选,致使调解工作受阻。就在此时,胡老太的代理律师给我提供了一个信息:胡老太有一侄子邓某,经常会来养老院看她,邓某与小李、简某也均有往来。
征得小李、简某同意后,我联系了邓某,希望由他来管理胡老太应得的赔偿款。刚开始,邓某不情愿,最终经我多次劝说后,邓某还是同意了。
小李将胡老太应得的赔偿款6万元打入邓某保管的账户后,行动不便的胡老太跑来法庭当面向我道谢:“感谢刘法官,不仅让我的生活有了保障,也让我的后辈没有闹僵关系。”
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让老人老有所养,是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法官应尽的职责,作为一名扎根基层的人民法官,司法守护好老有所养,才能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成色。
(刘宇星/口述 记者 胡佳佳 通讯员 廖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