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最小细胞,是基层治理的最小单元。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不断探索保护弱势群体、打造平安家庭的经验,于近日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办案子一定要接地气,要善于从案件办理中看到群众的司法需求,寻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办法和机制。”武汉中院民一庭庭长王薇说道。
织牢财产权益“保护网”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在许多离婚纠纷中,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不时出现,导致当事人的举证和法院的财产调查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2023年,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中华路人民法庭在调解李某与宋某离婚案中,发现双方对共同财产争议极大,既涉及房产、存款的款项争议,又涉及到一方怀疑另一方转移财产等问题,双方争议金额达数百万元。对此,中华路法庭发出《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并附带要求填写的“财产申报表”“承诺书”等文件。
“一旦查实未如实填写,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法院会以此申报表为证据,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罚款、扣留。”收到法官的告诫后,双方对房产、存款、车位、保险、拆迁款等都进行了如实填写,矛盾得到了缓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通过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制度,促进双方坦诚相见,达到缓和矛盾的目的,既平等保护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大大提升了诉讼效率。
2023年10月8日,武汉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推进会,明确在离婚诉讼中,各区法院需向双方当事人同时送达《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通过追溯机制,有利于法院查清案件事实,有效预防一方转移、隐匿共同财产的情况。
筑起阻挡家暴“防火墙”
“感谢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老公已经不敢打我了,我心里踏实多了。”2024年新年刚过,居民徐某向回访的法官连连致谢。
2016年3月1日,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度设计。实践中,武汉法院坚持以实为先、以民为本、以护为重、以罚为要,持续健全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体系,充分发挥司法在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2022年,徐某持续与丈夫张某发生争吵,张某殴打徐某致腿部受伤。“我也不知道需要留存证据,申请鉴定又要花钱,我没有这么多钱。”在外打零工的徐某说。
家庭暴力案件往往存在隐蔽性强的特征,而且人民群众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缺乏了解,证据意识不强,导致家庭暴力案件证据“收集难”“固定难”。如何打通人身安全保护令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这让法官们陷入沉思。
“家庭暴力影响社会稳定,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侵害,亟需构建反家暴司法保护屏障。”2023年2月28日,在武汉中院的指导下,江岸区人民法院与区公安、妇联联合建立全省首个三方正式签署的反家庭暴力协作机制,并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一站式”化解反家暴执法中的难点和堵点。
反家庭暴力协作机制规定,区公安分局、区妇联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将在48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于情况紧急的,将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情节严重的,法官与民警、妇联三方当面训诫施暴方,起到震慑作用。事后,妇联会携手社区日常跟踪,加大与当事人的沟通、促进矛盾化解,对于多次家暴仍屡犯不改的,由公安机关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通过三方协作机制,实现了“反家暴”预防宣传、警情联动、响应处置的“一站式”保护。这一机制随后由武汉中院推广至全市15个基层法院,取得了理想的治理效果。
打好家庭隐私“马赛克”
过去,子女入学,在说明家庭状况时,需要向学校提供父母离婚裁判文书并留档。由于文书涉及隐私,许多家长不愿提供。
“能不能简化形式,既能证明家庭婚姻状况,又不披露隐私,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得知诉求后,武汉中院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边试点边总结,反复论证,2022年在全省市级层面首推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有效解决离婚诉讼当事人在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再婚登记及不动产变更登记时的隐私保护问题。
“在证明书的设计上,我们特别参照民政局离婚证样式,在颜色、尺寸等外观上尽量与之保持一致,在保护离婚诉讼当事人隐私权的前提下,保障涉诉群众享受平等无差别的待遇,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王薇说。
此外,武汉法院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更便捷的申请流程,并将司法利民便民举措延伸到结案之后和法庭之外,以最大限度地方便有需要的市民。
“这项改革的推广,彰显司法担当,体现了民呼有应的法治精神。”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亦文评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