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盐企保’的担保额度,我们企业经营起来心里底气足了,不用担心涉诉案件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良影响。”近日,浙江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吴某在收到“盐企保”额度1000万元的授信后,露出了灿烂的微笑。
当天,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与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盐企保”合作协议,对企业名录、授信金额等进行具体约定,并给首批本土企业授信1000万元的“盐企保”担保额度。这是海盐法院在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中,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探索建立诚信正向激励机制的一次有力实践。
“盐企保”担保机制是经免保企业名录中的相关企业提出申请、银行审核同意后,银行预先向法院出具民商事案件免于财产保全担保额度确认书。当该企业被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作出保全裁定但暂不实施,并向银行发出开具保函通知书。银行出具保函后,法院将以银行已为企业提供担保为由,暂不对企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打个比方,以前如果企业突然被法院保全账户,资金被冻住,但是又有一笔大宗交易亟待交付,现金流无法周转,导致我们疲于应付各类协调和诉讼解封,做生意就会落入一个被动的局面,”海盐某机械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坦言,“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据了解,“盐企保”担保机制能在额度范围内有效避免小额诉讼和当事人滥用诉讼保全权利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有效保障优质企业的正常经营,同时也确保法院生效裁判的执行到位,为“保”与“不保”之间提供优质、均衡的解决路径,最大限度保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企业、债权人、银行、法院实现共赢。
“此举依旧能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是对企业此前诚信行为的正向激励,帮助其在审批、解封等方面减少不必要的障碍。”海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爱民介绍,善意文明执行并非给强制执行松绑,而是通过正向引导,鼓励企业形成诚信经营的好风尚,从而为诚信背书,让企业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