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误春耕好时节
2024-03-29 09:23: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吁青 赵彩红 甘丽丽
 

  “法官,心头大事终于解决了,刚给地里加了肥,就等着开耕播种了,太谢谢你们了。”近日,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寨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被损坏的田基、农田得以在春耕前顺利恢复原状,当事人冯某路过法庭时,特地过来向法官表达谢意。

  2023年8月,刘某想出售位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某村林地上的桉树,在未经冯某等6户农户同意的情况下,便私自挖开了一条4至5米宽、长达数百米的林道用于运输木材,导致6户农户的40块农田遭到损坏,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此事先后经过村委会、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调解,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然而,协议签订后,刘某却拒绝履行。2023年12月底,冯某等6人将刘某起诉至寨岗法庭,要求刘某对损坏田基的农田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房梅君考虑到该案涉及农田保护,当事人较多,判决虽然容易,但不一定是处理纠纷的最优方案,而且马上就要进入春耕时节,误了农时就不好了。

  “尽快调和矛盾!”案件受理后,房梅君第一时间组织诉前调解。为了更妥善快速化解纠纷,法官上门邀请当事人所在排瑶的“瑶老”一同前往现场调查,并组织双方调解。

  “法官,不要再调解了,上次调解说得好好的,现在你看是个什么样子。”“和他没什么好说的,我每次过来,看到这些损坏的田就来气。”一到现场,冯某等人纷纷指责刘某,刘某却低着头一言不发。

  “请大家放心。我们多沟通,总有办法。”

  “你将别人家的农田毁坏了,调解了又不执行,这样拖着也不能解决问题。如果误了今年的春耕,对方的损失更大了。不如大家一起坐下来好好商量,把这个问题彻底解决了。”

  房梅君劝导大家以和为贵,妥善解决问题。

  “大家都是同村同寨的伙计,有什么事不能商量着解决呢?非要弄到打官司这个地步吗?”“瑶老”劝说他们,“再说了,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你们等得起,田可等不起!”

  在法官和“瑶老”的劝导下,刘某终于抬起头:“不是我不讲信用,只是我觉得这钱不该我出!”

  原来,刘某此前打算将林木出售给房某,开挖林道运输木材正是房某的意思。事情因为案外人房某的加入变得更复杂了,现场调解已经无法继续。房梅君当场联系到房某,约定三方当事人次日一同到法庭进行调解。

  次日,三方当事人如约来到寨岗法庭。“大家都是诚心来解决问题的,一定可以找到解决的方案。”

  经过近2小时的沟通调解,三方当事人各自作出让步,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房某答应于1月底前将损坏的田基、农田恢复原状,并共同向冯某等6户农户各赔偿了300元。

  近日,房梅君到现场实地确认,被损坏的农田和田基已全部修复完成,40块农田的春耕生产得到了及时保障。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