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延伸服务触角,深化诉源治理,努力推动矛盾纠纷止于诉前、化于源头,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抓前端 治未病” 阶梯式推进诉源治理
做强村组矛盾纠纷化解关键点。敖汉旗总面积8300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1个苏木、2个街道办事处(辖16个社区),225个行政村(嘎查),常住人口45万,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0%以上。敖汉旗法院每年新收案件的80%来自乡村,多为土地权益、邻里纠纷、经济往来、家庭婚姻、赡养抚育等案件类型。敖汉旗法院在着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让干警走到群众中、把触角直通到矛盾发生源头,深度延伸诉调对接机制,做强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关键点,做实“抓前端、治未病”。设立乡村法官工作室,选派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每月定期深入村组“坐诊行医”,摸排掌握线索、直接调处化解纠纷、释法解惑、开展法治宣传。组建起“法庭+村两委”解纷联合体,指导协调村组成员发挥地熟、人熟、事熟的优势,开展日常解纷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筑牢基层法庭矛盾纠纷化解前沿防线。着力推动基层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梁纽带和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防线作用,立足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扎实推进“特色法庭”建设。四家子人民法庭打造“农耕特色法庭”,将司法服务功能前置,法官从“坐堂问案”到“送法下乡”,在田间地头调处涉土地侵权类矛盾纠纷。下洼人民法庭构建“人民法庭+法官便民工作室+特色调解团队”工作模式,法官与辖区镇村组联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四道湾子人民法庭建立纠纷预警联动机制,法官常态化深入案发地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效把纠纷解决在基层、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扩充矛盾纠纷化解覆盖面。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多元解纷功能,增加人员、调整架构,全方位搭建“可调解、可确认、可立案、可速裁”的诉讼服务平台,成为诉调对接工作的“桥头堡”。通过“法院+”形式,与旗工商联、总工会、人社局、妇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分别建立涉企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婚姻家庭等行业调解工作室,组建专职调解团队、专业调解团队和司法确认小组,形成优势互补、各司其职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与旗司法局联合组建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6个基层法庭诉讼服务分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2023年全院收案数量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审执结案率稳步上升,诉源治理成效和审执结质效日益凸显。
“快起来”与“沉下去” 多举措减轻群众诉累
速裁快审跑出审判“加速度”。构建诉讼服务平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结合诉调对接、诉前调解等工作,成立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人民调解员”速裁快审团队,对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的,及时履行相关义务或司法确认;暂达不成协议的,通过“速立、速调、速审、速结”的调审模式,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有效解决人民群众“问累”“诉累”“跑累”问题,促进案件在诉前实质化解。
巡回法庭搭起便民服务桥。传承弘扬“草原巡回法庭”优良传统,为便于相关群众参加诉讼事宜,在距离法庭较远的嘎查村开展巡回审判,一枚国徽、一把法槌、一辆警车、一个调审团队,扎下身子沉到最基层,把巡回、阳光、公正、便民的调解审判服务带到每一个角落,带到每一个人民群众的心里,在草原深处、田间地头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积怨,为百姓排忧解难。
法治宣传“沉下去”效果“提上来”。充分利用法官便民工作室、助企工作站、巡回法庭等组织形式,让干警沉到最基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五进”活动,不断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