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法院”共建和美乡村
2024-03-13 14:09: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岳岚馨 刘洋
 

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现场。刘洋 摄

  “原本担心一开庭,我们都得成仇人,以后都不好相处,没想到在人大代表的调解下,就把问题解决了,既省事又不用花诉讼费了。”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宝石镇一位正准备起诉的当事人这样描述着自己的心情。

  突泉县人民法院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法院”工作模式试点地区之一,自2023年10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作为调解员的人大代表已参与诉前调解案件87件,调解成功84件,调解成功率达96.5%。突泉县现有已启动的人大代表调解工作室11个,除在本院和辖区9个乡镇外,还在六户镇和丰村、宝石镇宝城村单独挂牌成立了村级“人大代表诉前调解工作室”,进一步延伸“人大代表+法院”协调联动的效能,将“人大代表+法院”工作模式服务到最基层。

  突泉县六户镇人大主席陈浩表示,在法官指导下,六户镇人大代表总结出“1234”诉前调解工作法,有效引导群众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稳步推进“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1234”诉前调解工作法,即端上一杯茶,拉进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双方认同,寻找双方接受的平衡点,精准快速解决问题;三方参与,调解员、法官、当事人三方全程参与,确保调解过程的合法性;四率提升,调解过程代表参与率、派发精准率、调解成功率、结果满意率不断提升。

  据了解,通过此方法,六户人民法庭在25件人大代表参与调解的案件中,已成功调解23个,用实际行动践行为群众多办事、让群众少跑腿,做好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充分体现了法与情的结合。

  突泉县宝石镇人大主席团积极组织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联合法庭和司法所创新实施“3333”工作机制,力求“建强三个阵地、整合三方力量、力求三个目标、取得三个成效”,不仅为公正司法增加一份人文关怀的温度,也为双方当事人增加一次握手言和的机会,同时为人大代表增加一个履职为民的平台。截至目前,宝石镇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案件9件,调解成功8件,其中1件调解成功的案件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选为典型案例。

  突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宇表示,对于目前突泉县“人大代表+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还要得益于《关于开展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法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和《突泉县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奖励办法(试行)》两个文件的出台,这两个文件一方面确保了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工作有章可循,另一方面也激发了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的案件主要以各类民商事纠纷为主,除作为调解员参与民商事纠纷化解工作外,人大代表还作为特邀监督员参与庭审、协助调解、见证执行、提供专业咨询、参与信访听证等工作,增强工作合力,同时也能更好监督法院工作。

  据了解,2024年,突泉法院将进一步细化完善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扩充人大代表调解队伍,力争实现“村村覆盖”。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更贴心人的优势,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处理好每一件“小案”,以小见大、以点概面,助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切实解决群众难事,落实“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上交、事事有人管”。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