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知识产权惹纷争 释法明理促履行
2024-03-21 14:38: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邓群生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释法明理,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成功执结一起知识产权案件,保护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6月,某商贸有限公司发现在尤溪县某网店在淘宝平台上开设的店铺销售的服装等产品使用案涉注册商标,其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同时也挤占了该商贸有限公司上述商标品牌产品市场份额,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商标商誉。某商贸有限公司遂诉至三明中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经三明中院审理,判决尤溪县某网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4000元。
因尤溪县某网店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该商贸有限公司遂向三明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与被执行人尤溪县某网店负责人李某某取得联系。李某某对生效判决有异议,对执行有抵触心理。针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没有采取直接强制执行措施,而是耐心细致做好李某某的工作,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与信任,体现了司法温度。李某某意识自己行为有所不当,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主动停止了侵权行为并支付了执行款4000元。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执行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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