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十年了我们终于拿到工资了……”。3月19日,申请执行人杨某激动的握着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这是该院用心用情全力为农民工解“薪”愁的一个缩影。
2013年,某木竹制品公司因经营不善先后拖欠杨某等21人工资合计291919元,经多次追讨无果后,杨某等21人向泰宁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调解,确认某木竹制品公司尚欠杨某等21人工资款291919元,后因该公司未按协议履行,杨某等21人向泰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企业停产,无力偿还陷僵局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某木竹制品公司的财产、债务等状况进行了摸排并进行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已停产停业,且名下除厂房用地的使用权及生产设备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也不见踪影。
经几番辗转,终于联系到了张某。“我公司也十分困难,你们也看见了,现在都没生产了,哪来的钱付工资啊!”电话里张某向执行法官诉苦道。执行法官向其释明了作为法人有义务配合法院调查和执行,若是该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个人也将面临限高等措施。“我也想还钱呀,但是我公司要能和其他公司重组成功,我才有钱还啊!”
21位申请人多次请求法院加大执行措施,希望尽早兑现其权利,企业却没钱支付,案件陷入僵局。
府院联动,招商引资焕新机
经了解,某木竹制品公司所涉及纠纷较多,金额较大,若是按照程序对其厂房及设备进行拍卖,一方面该公司将彻底倒闭,另一方面清偿率不高,21人的劳务工资将无法得到保障。
如何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府院联动是唯一解题思路。
为此,执行法官向该公司住所地某镇政府发函,商请协同化解纠纷,经过商讨,认为招商引资既可以保障当事人的最大权益,又可以盘活企业、资源利用。为确定意向投资人,该镇政府组织召开引资项目推进会,并就意向投资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最终,某公司与某木竹制品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执行完毕,护企为民解“薪”结
招商引资企业入驻某木竹制品公司后,2024年3月19日,法院收到租金35万余元,执行法官立即通知债权人,向企业拖欠的21位农民工发放工资款29万余元,该案执行案件得到顺利执结。
下一步,泰宁法院将强化府院联动,继续完善“法院+”多方协作模式,坚持系统观念和法治思维,注重多元联动和协同治理,提升执行案件实质化解效果,在保障民生方面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