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未成年被执行人家庭困难 执行法官倾力解纷
2024-03-15 14:06:37
中国法院网讯(艾春雨 甘兆扬)当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且家庭困难时,执行法官将如何解纷?3月13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采用“释法析理+倾力调处”的执行方式,成功执行和解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据悉,被执行人洪某为在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同案被执行人柳某系洪某的母亲。洪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时不慎与申请人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唐某受伤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洪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唐某的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唐某对柳某和洪某一并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柳某、洪某赔偿唐某各项损失合计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柳某和洪某均未履行赔偿义务,唐某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洪某为未成年人且为在校学生,执行团队受案后高度审慎。经调查核实,洪某和柳某名下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洪某的父亲已去世多年,一家人仅靠洪某姐姐(已成年)的工资收入维持生活。考虑到两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为妥善解决该案,执行团队一方面向洪某的姐姐耐心释法析理,向其宣讲执行政策和利害关系,积极引导其理解执行工作;一方面向申请人唐某讲明被执行人的现实状况,劝说其适当体谅两被执行人的处境。
在执行团队的劝导和主持下,柳某及其女儿与申请人唐某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在调解中,执行法官向双方反复晓以情理,全力调和矛盾。经倾力调处,双方于12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唐某自愿将赔偿款降至11万元,柳某的女儿全力筹款后代母亲和弟弟当场付清该款项,案件得到最优化解。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