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张隆 甘兆扬)“陈某,你的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如不立即改正,下次再来的将是对你依法执行逮捕的民警!”执行法官的严厉警告,让被执行人陈某的神情为之一振。12月28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将学习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与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赴异地当天执结一起大额民间借贷纠纷案,取得良好执行效果。
据悉,被执行人陈某因经营需要向申请人廖某借款90万元,双方约定了利率和还款时间。借款到期后,陈某仅向廖某还款30万元,拒绝偿还剩余借款本息。廖某经催讨无效后起诉陈某,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陈某向廖某偿还借款本金6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廖某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执行团队依法冻结了陈某的银行账户并从中扣划15万余元先行兑付申请人廖某;同时对陈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法律宣教。但陈某一直持心存抵触,经多轮普法释法后仍无改变。鉴于陈某的恶劣态度,执行团队依法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
12月下旬,申请人廖某提供线索,称陈某在本省某县拥有一家企业。接到该信息后,执行团队立即展开调查。经执行团队连续实地核实,陈某确为某企业法定代表人,该企业已于2022年将名下厂房出租并签订了3年的租赁合同,2022年度的租金已被陈某从企业账户中转移并私下处置。查明情况并固定证据后,执行团队于28日再次赶赴当地并找到陈某本人。在训诫中,执行法官明确告知陈某,其行为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已经涉嫌拒执犯罪,如不尽快纠正,申请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为进一步警示陈某,执行法官随后结合该院近年办理的多起真实拒执案例及审判结果向其阐明相关法条及法律后果。
得知自己面临刑事责任并听完拒执案例后,一直顽固拒履的陈某内心受到强烈冲击,其在当场悔过后立即筹款。当日下午,陈某将该案剩余执行款全额汇至法院账户,案件宣告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