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异议案件办理过程中,深化执源治理工作,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一案生多案”,注重对生效裁判文书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依法进行审查,用好执行建议制度,形成执源治理合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近日,丰台法院就劳动仲裁争议向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出全市首份执行建议,以增强劳动仲裁裁决内容的具体明确性,切实保障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兑现。
该案中,依据劳动仲裁裁决,离职员工须限期归还某公司145张设计图源文件,但未明确设计图源文件的名称、内容、特征、标准等。后续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亦未就该项内容提出诉讼请求,一审、二审均维持该项内容。
执行过程中,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就归还设计图源文件的指向产生较大争议,后续可能会就该项内容继续提起诉讼,公司经营及劳动者再就业亦可能因案件未能执结受到影响等因素,为更好妥善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加强争议处理效能,丰台法院向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送达首份执行建议,建议强化对当事人提交证据数量、内容的审查,确保裁决、调解书中载明的内容与当事人诉求相一致,减少争议。同时关注劳动仲裁裁决、调解书的可执行性,并对提示交付特定物、给付金钱、继续履行合同、互负履行义务等不同裁决内容的文书制作要求进行提示。
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执行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门人员对执行建议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向丰台法院进行回复。回函中,丰台区劳动人事仲裁委表示,将明确文书内容,畅通执行通道;规范当事人诉求,固定审理范围;加强联动机制,优化程序衔接。
劳动争议案件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前置处理,该类案件的处理程序较为特殊,劳动者与公司的权利救济及保障均更加丰富。有必要切实加强劳动仲裁与法院立案、审判及执行的沟通,就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统一裁判尺度,优化程序衔接,减少执行纷争,深化执源治理。丰台法院此次就劳动仲裁发出的首份执行建议,既是对执行建议制度的有益探索,又是对深化执源治理工作的生动实践。
面对执行案件长期高位运行的问题,只有加强联动共治,深化执源治理,才是源头解决执行难的治本之策,才能够更好保障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利。今后,丰台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并完善执行建议制度,继续加强与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及立案、审判部门的沟通交流机制,形成执行案件执源治理的合力,增强生效裁判的可执行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推动执源治理司法服务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