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东方经验”漂洋过海,彰显中国法治智慧
2024-03-08 16:53:38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法报告提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助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2023年,我国法院着力提升涉外司法效能。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4万件、海事案件1.6万件,同比分别增长3.6%、5.3%,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近10天。

  某境外海域船舶碰撞案,多国享有管辖权,外国当事人选择我国法院管辖并协议适用中国法,经引入外轮所属希腊船东保赔协会共同调解后全额履行。

  我国民企在海外承建体育场馆被拖欠巨额工程款,1670万元履约保证金也被不当索赔面临划扣风险,我国法院准确适用国际通行的止付令机制,48小时内裁定要求境外银行中止支付,并受理保函欺诈诉讼,促使涉案外方40天内付清工程款。

  便捷规范化解国际商事纠纷。深化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促进诉讼与仲裁、调解有机衔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发挥来自24个国家和地区61位委员作用,主持调解国际商事纠纷、为域外法查明和适用等提供咨询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成功调处一中外企业间标的额10亿元纠纷,促使双方各自撤回境内外多起关联诉讼,合作关系得以修复。调解这一“东方经验”漂洋过海,彰显中国法治智慧。

  审结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6万件,同比增长5%;加强仲裁监督,裁定撤销仲裁裁决552件,同比持平;裁定承认(认可)和执行境外仲裁裁决69件,同比增长16.9%。

  深化司法国际交流合作。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等,与新加坡最高法院签署司法调解合作备忘录。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开放签署,成为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联合国国际海事公约。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