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区:一条离婚线索 帮助申请人顺利手术
2024-03-06 15:35:48 | 来源:重庆大足法院公众号 | 作者:谢龙飞
 

  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申请执行人杨某也在收到执行款项后顺利完成了手术。

  2022年8月26日,杨某在搭乘张某摩托车出行时与李某驾驶的货车相撞,杨某与张某均受伤,经鉴定,杨某伤残等级为一处9级,两处10级。经区法院调解,杨某、张某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李某在2023年4月底前支付赔偿款14.3万元。但截至2023年9月,李某分文未付。眼看即将进行二次手术,杨某无奈之下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李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到两个月内办理登记离婚,并将原登记于夫妻共同名下的房产通过离婚析产方式全部转移至女方名下,且在析产转移登记后,该套房产又很快被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正是李某的亲姐姐。案件承办人经分析认为,李某逃避执行的动机十分明显。

  为避免涉案房产再次被转移登记,区法院立即对该套房产进行了查封,并传唤三名当事人到法院商谈执行事宜。

  李某:“我反正没得钱,上回出了事,也一段时间没有跑车,收入也没得。非要赔的话,首期最多只拿得出来5000元,后面每个月1000-1500元。”

  杨某:“不得行,我马上就要二次做手术了,你说的这个方案我的手术费凑不齐,要么你今天把赔偿款全部给我,要么动手术之前先给我5.3万元,让我顺利把手术做了,剩的钱你再分期付都可以。”

  见双方僵持不下,承办人告知李某,案涉房产已被查封,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逃避执行,或面临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且转移的财产,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请撤销。

  在严重的法律后果面前,李某当即同意执行干警提出的和解方案,并且自愿将名下已被法院查封,但未实际控制的鱼罐车开到法庭停放,车钥匙交由执行干警扣押保管,待第一期赔偿款4.3万元支付完毕后再取回。

  和解笔录签署后,李某按期完成支付,杨某也在收到执行款项后顺利进行了手术,至此,该起执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