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律师协会会长于宁杰——
为绿水青山筑牢法治屏障
2024-03-06 09:54: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记者 莫小雪 林 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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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于宁杰作为来自律师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又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特约监督员,一直高度关注人民法院工作,尤其是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

  福建省是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福建法院充分发挥政策优势,持续推动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于宁杰了解到,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首创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进一步提升全省生态环境审判专业化、生态司法修复科学化水平。此外,福建法院还完善“绿碳+蓝碳”生态修复机制,为如期实现“双碳”目标贡献司法力量。

  “近年来,福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认真践行‘两山’理念,以司法文明守护青山绿水,生态司法工作已经成为福建法院一张靓丽的名片。”于宁杰表示,福建法院这一系列的探索与实践,是人民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高颜值”的生动实践。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真正守护好碧水蓝天,需要加强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人民法院在这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也需要更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于宁杰建议,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关注生态环境审判工作的新领域、新问题,不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工作创新,以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等特色举措为切入口,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审判,打击破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还要进一步支持推进公益诉讼,引导和支持律师等公共法律力量参与其中,共同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责任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