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冻结账户显成效 主动履行案了结
2024-03-05 10:37:35
 

  中国法院网讯(丁嘉蓉)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通过采取强制冻结措施,促使被执行人晏某、谢某两人主动履行赔偿款1.3万余元,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据悉,被告晏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某交叉路口时,与被告谢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谢某与行人严某两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严某被送往医院治疗,晏某与谢某均未赔付任何费用,为维护自身权益,严某向临湘法院起诉。2023年6月,临湘法院判决:谢某限期内赔偿严某1.09万余元,晏某限期内赔偿严某0.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晏某、谢某均未履行义务。2024年1月,严某遂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根据网络查控信息反馈,查明谢某、晏某两位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内的存款数额足够支付赔偿款。为保证案件能够顺利执结,执行人员依法办理了强制冻结手续,并联系了两被执行人,告知其逾期未履行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

  迫于法律威慑力,两人积极表示愿意支付赔偿款,并在临湘法院限定的期限内兑付了1.3万余元,法院也对两人账户依法解除了冻结。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