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一听说我回来了,一路从家里跑到村口,蹚过小河,都一下扑到我身上……”当事人张某某向法官向昉哭诉。
“当事人泣不成声地讲他回家的场景,让我深刻感受到前期的纠结、做的各种工作都是有意义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向昉在跟记者谈及她承办的一起案件时,感慨颇多。
向昉工作细致、共情能力强,站在他人立场看问题的处事态度是出了名的。
“有些从法院的角度看是小案,可对当事人来说就是大事,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很可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甚至影响一个家庭的命运。”向昉打开手头厚厚的笔记本,仔细看可以发现,密密麻麻的记录中,有一些特别标注,写着当事人父母子女等与案件“无关”的信息。
案件类别相同,当事人的境遇万千。
这起案件中,当事人张某某因故意伤害其妻王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张某某不服判决,上诉至湘西中院。
“拿到案件后,发现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确实没有明显不当。但他们还有两个孩子,父亲判了实刑,母亲又被打了,孩子有没有人照顾?”
孩子有健康成长的权利,社会也有让他们健康成长的义务。一方是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一方是被害人的伤情,还要考虑怎样更利于孩子的成长,以及判决对社会的影响。
怎么妥善处理这个案件,避免“案中生案”?向昉决定跑几趟,实地去了解下情况,或许会有所收获。
“俩孩子最近总缠着婆婆问我到哪去了,以为我不要他们了。老人一把年纪也很难。”派出所里,张某某不停地对向昉诉说。
“我俩总是争吵,发生这事更过不下去了,在案子审理的过程中已经离婚,我一个人没办法带两个孩子,就放弃了抚养权。”被害人王某某也在电话中对向昉道出自己的为难之处。
向昉和合议庭随即又驱车赶往张某某所在的村镇,了解张某某家庭情况。“他家里还有两个老人,只靠他一个人打工养家,他要是进去了,孩子、老人没法生活。”村委会工作人员说道。
当地司法局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认为张某某重新犯罪风险较低,不会对当地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掌握了以上情况,向昉开始思考,两个孩子怎么办?遵循法律法规,这个案件真的不能适用缓刑?从问题出发,向昉翻阅了大量的案例材料,了解此类案件的审理思路。她发现就案办案显然不妥。
为此,向昉想到先做王某某的工作,寻找一个突破口,但王某某作为被害人,必定希望对方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站在她的角度来审视、考虑这个案件,才能够有效沟通。
“法律会给你一个公平公正的交代……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的关怀,他们又没错,现在要共同想办法把问题解决,而不是过后又因为孩子教育抚养等产生其他的问题……”
“向法官,你讲的话我愿意听、听得进,确实也是因为你分析得有道理,有为我考虑,也有为孩子考虑。”最终,在向昉的释法说理下,王某某选择了谅解,并出具了刑事谅解书。
随后,向昉和其他合议庭成员召集政法委和妇联的同志参与座谈,征求各方对此类案件处理的意见。经过向昉的多番努力,社区矫正意见书也支持了她的想法。综合考虑到张某某具有自首、坦白、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经过合议庭合议,张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判决之后,通过电话回访,向昉了解到张某某一方面努力打工赚钱,积极履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义务,另一方面也尽力照看孩子、赡养老人,而王某某的生活也步入了正轨。
判对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直到此刻,向昉才真正放下一颗牵挂的心,转身继续投入如小山般的案卷里。向昉相信,只要坚持以能动司法办好每一件“小案”,让冰冷的法律条文也有温暖的守护,就能让老百姓少几分愁,让社会多一分和谐,共同撑起“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