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忻城:把法庭“搬”进村里 让法治“走”进心里
2024-03-01 14:05:3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何俊
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进一步提高群众保护环境的法治意识,2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巡回法庭走进思练镇厂上村村委,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一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当地村干部、村民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被告人冉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砍伐其购买的位于思练镇厂上村某山岭上的一片松树。经鉴定,冉某某滥伐的林木立木蓄积量为27.6立方米。案发后,冉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忻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冉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庭审结束后,忻城法院干警还结合案件对现场群众进行法治宣传,希望被告人和旁听的群众以案为戒,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肆意砍伐林木不仅会对生态平衡造成严重损害,还可能会触犯法律法规,面临刑事处罚。旁听群众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旁听案件庭审,大家深受教育,不仅提升了遵纪守法意识,更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
“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是忻城法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一项机制,有助于实现案件审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忻城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群众所需作为工作导向,将巡回审判、综合治理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不断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送进群众心里。同时以“小案件”讲好“大道理”,不断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