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群众利益无小事 释法析理促履行
2024-02-29 15:05:54
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这么小的劳务纠纷,真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执行回来了,谢谢,真是太感谢法官了。”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从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完毕款项领取手续后,感激地向执行法官说道。
“群众利益无小事,案件无论大小,我们都会尽心尽力地去执行……”
据悉,2018年,李某在黄某承包的工地上务工,之后,经双方结算,黄某尚欠李某工资款7000元,随后因李某多次向黄某追讨未果而成讼。判决生效后,黄某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黄某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通过执行查控平台系统查询其名下财产情况。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冻结黄某名下的银行账户等财产、资金。
在执行中,该院执行法官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经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及传唤。随后,执行法官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法律后果,如不配合执行,将进一步采取限制高消费、发布失信黑名单、拘留等强制措施,将在许多方面受限。
迫于压力,黄某综合考虑到如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等,今后在贷款、招投标等许多方面受到失信惩戒限制,为了这点小钱不给,不仅名声不好听,还将会损害更大的经济利益,于是主动联系法院,并交纳了7000元全部执行款。
当天,执行法官也第一时间将该笔款项发放给申请人李某。至此,该起劳务纠纷案顺利得到执行完毕,小小的劳务纠纷执行案,不仅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更及时兑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李某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高效暖心执行及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