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模式 提升鉴定工作质效
2024-02-18 09:03: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牟宗伟
 

  我们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坚持精细、精准、精致、精益求精原则,创新工作模式,努力提供科学、公正、严谨的诉讼证据,提升鉴定工作质效。

  司法鉴定工作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法院执法办案提供服务,为群众诉讼提供帮助的重要手段。我们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坚持精细、精准、精致、精益求精原则,创新工作模式,努力提供科学、公正、严谨的诉讼证据,提升鉴定工作质效。

  一、贯彻服务理念,把好“导航仪”。

  服务群众诉讼要“暖心”。在工作中注重人性化流程,将法、情、理融于一体,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延伸服务职能,在建筑造价、施工质量等专业性技术工作中,建立专家咨询库,更好地解决当事人对鉴定过程、鉴定事项的疑虑,引导纠正当事人的模糊认识,促使双方形成共识。创新工作方式,对于身处外地、行动不便等无法到现场选择机构的案件当事人,通过一案一群与当事人建立微信群,在确定时间后,通过视频的方式,摇号选取机构,选取完成后,再与当事人确认信息,并留存视频、聊天记录等备查。

  服务团队办案要“知心”。严格执行各项司法技术工作规定,完善移送标准,规范委托流程,约束鉴定期限,做到程序规范化、手续合法化、操作透明化。加强与审判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委托移送服务群,辅助团队完成移送申请鉴定事项立案前的各项工作,帮助完善鉴定资料,减少再次补充几率。全程跟进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提醒鉴定人按时出庭,督促全面接受质询,坚决杜绝因鉴定导致二次开庭、庭后补正等情形出现。

  二、秉持精专理念,当好“辅攻手”。

  定期回访复盘委托案件。技术中心承办人对审判团队开展定期回访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出具的鉴定意见的质量,鉴定意见的采用率,存在的问题等。要将回访的结果及需要改进的内容梳理总结后反馈给专业机构,促使专业机构今后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客观的司法服务。针对审判团队提出的意见建议,技术中心承办人综合复盘该次鉴定过程,分析专业机构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与审判团队沟通探讨移交同类案件时需要提前准备或质证的资料。

  以创新引领服务质量提高。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推进用科技为工作赋能,不仅要利用一案一群工作平台,通过视频方式方便当事人选择专业机构,还要积极探索开展“云勘验”,当事人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到场参加现场勘验的,技术中心征询主审法官、其他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通过现场视频直播的形式开展勘验工作。承办人现场组织,请案件主审法官、专业机构勘验人员及当事人同时上线,将勘验过程实时直播,鉴定人随时提出问题,各方充分发表意见,勘验过程全部留存完整电子资料,既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也提高了工作质效。

  三、坚持制度理念,夯实“硬基础”。

  要建立政治学习制度。技术中心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支部各项党建活动,强化使命担当,赓续红色血脉,发扬光荣传统,培养家国情怀,形成立足本职岗位踏实做好每件事务的工作作风。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素养,做到严于律己,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督,时刻保持司法技术工作的廉洁性。

  要建立定期自查自检制度。鉴定案件承办人要定期对自己应办理的案件进行梳理,重点关注当前未结案件、已补充未出报告案件和长期未结案件,分类进行审查督促,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对工作流程与工作进度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承办人之间、部门负责人与承办人之间互相监督,互相督促,互相指正,提高队伍凝聚力,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推动技术中心的工作质量迈上新台阶。

  要建立“早梳理、晚检查”制度。为保证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度情况,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出现遗漏,要及时查看鉴定系统中需要办理的案件,做到有案件及时接收、及时处理、及时安排。收到“案件已完成”提示短信的案件,确保当天登录系统,对待移交、待评价的案件进行操作;收到需要补充资料短信的案件,及时通知、及时移交并提醒跟进,确保审判团队知晓后第一时间排期质证。

  要建立重点案件排查制度。重点关注长期未补交资料案件,及时与审判团队沟通;专业机构长期未出具鉴定意见的案件,进一步了解案情并提出时限要求;疑难复杂案件,对鉴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组织集中讨论。同时,注重同类案件同样处理,避免出现不同流程不同结论情况。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