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坚持“实用为主、小步快跑”的原则,逐渐建设成为了能够实现办案办公“全流程网上办理”法院之一,信息化质效指标得分长期保持全市第一、全省前列水平。
完善组织领导,提供制度保障
自2014年起,该院即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芜湖经开区法院相继建立了信息化采购各项制度、确定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向,为该院信息化建设高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提前做好计划,提供经费保障
积极落实最高院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规划计划,把握信息化建设的前沿方向,结合本实际情况,在法院经费中单独列支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为重点建设信息化重点项目提供了充足的经费保障。于此前提下,还积极使用租建结合的方式,合理节约信息化建设经费,仅庭审语音识别系统项目一项,就节约资金约30万元。
严格招标采购,提供过程保障
在综合办公室设立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信息化建设全面工作。对内以财务管理制度为标准、对外以相关采购管理规范文件为标准,严格落实招标采购相关规定,既保证采购产品符合本院实际使用需求,又做到整个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为信息化建设项目提供了实施过程保障。
及时组织培训,提供应用保障
设备安装到位后,技术人员及时与中标商联系,组织项目使用培训,为深度应用打下坚实基础。2023年度,芜湖经开区法院组织全院范围内的技术培训2次,1对1技术培训超30余次。为有效推动信息化深度应用,面向一线干警实际需求,技术人员还会不定期邀请相关厂家技术人员到院进行项目优化升级和培训指导。
登记固定资产,提供管理保障
信息化设备到院后,综合办公室及组织技术人员、办公室人员、财务人员、档案人员及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好后,还会组织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及使用部门对项目整体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及时制作固定资产标示,及时登记到院固定资产台账,确定管理人员,保证设备使用全寿命的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