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法院发出2024年度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4-02-01 15:07: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普毅
近日,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发出了2024年昌宁县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鲁某称,自己与丈夫杨某结婚多年后因双方感情不和经常发生矛盾,杨某经常酗酒,曾多次殴打并持刀恐吓自己,造成鲁某身心严重损害。期间鲁某曾报警处理,但杨某仍不知悔改,继续对鲁某实施暴力,为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鲁某向昌宁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昌宁法院经审查认为,鲁某多次遭受来自杨某的人身伤害,且杨某经派出所多次教育后仍不知悔改,鲁某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遂依法发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杨某对申请人鲁某实施家庭暴力。同时法院也将该裁定送达至辖区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及社区。若被申请人杨某违反保护令,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昌宁法院加强与公安、乡镇综治办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努力实现“家暴受害人主动申请、人民法院及时受理、相关部门积极协助”的良好运行态势,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从申请到执行,环环相扣、衔接顺畅,为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和谐贡献高效的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罗一坤